租購同權?

這次疫情讓我們意識到了很多問題,網上也有很多文章說到,一是要有積蓄,精緻窮不可取,沒有積蓄就沒有抵抗風險的能力,另外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和車子,不然連個待的地方都沒有,可大家想過沒有,為什麼有些人沒有積蓄,正是他有車貸有房貸,掏空了一切積蓄付了首付,這樣的情況應該不是少數,他們不敢換工作,不能失業,不敢生病。在越來越高的房價面前,還有一部分人付不起首付,只能選擇租房,近幾年租購同權的政策出臺不少,可在這次疫情面前租戶與業主的區別被暴露,多地小區禁止租戶入內,不是因為他疑似病例,或與確診病例有過密切接觸,也不是他拒絕隔離,僅僅因為他是租戶,難道他平時不交物業費嗎,僅僅因為他是租戶就要收到不平等的待遇嗎,疫情面前不應該是安全第一嗎,這安全是通過租還是購來區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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