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運動與人的自然權利!

啟蒙運動的核心是“理性崇拜”,用理性之光明驅散愚昧之黑暗。這次運動有力的批評了封建專制主義、宗教愚昧及特權主義,宣傳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思想。

資產階級的發展需要推翻封建專制和天主教會,而近代自然科學的發現,也讓理性成為可能,天主教會的很多說教不攻自破,理性逐漸成為共識。

洛克提出君權民授和社會契約理論,因為人民要授權國君統治所以必須有一個契約,如果國君利用手中權利對人民實行暴政,人民可以推翻國君。

所以制度上必須讓國君不能專制,洛克提出分權理論,在制度上防止專制,就不能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分權是最有效的政治設計。

洛克認為不必感謝政府,國家機器寧缺毋濫,政府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

洛克認為人有自然人的屬性,所以人的自然性是天賦的,平等的。人的自然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人第一步活著,然後就是自由的活著,所有的人不能隨意干涉我的自由,我有我自己的尊嚴。(感觸最深的自由權,以前關注很少,自由權天然具有,彌足珍貴)。

洛克三個人的最基本的自然權利是先天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人人都有這樣的權利,(其實生命權和財產權現在基本都還保障,我們最缺的是自由,無論是家庭裡還是社會)社會高於國家,先於國家,是生產力底下時,人們為了生存,讓度出一部分權利組成社會,後來又讓度出更多的權利組成國家。但是國家和社會的存在都是為了保障我們的三個自然權利,政府有且只有一個功能就是保護人的自然權利,這也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否則就沒必要存在。

人的自然權利是上帝賜予的,每個人天生就有,每個人生來就有與他人相同的自然權利,這是一種平等的權利,沒有一個人有多於別人的權利,就應該人人平等,人人平等來自於自然權利就是天賦人權。

中國思想文化最缺平等二字,沒有平等就沒有對生命自然的天然保護,沒有平等就會有特權,這樣一個社會是一個不公平的社會。

(切記國家是為我們服務的,是應該保護我們最基本的權利,這才是他存在的意義。而不是要讓我們為了國家犧牲自己的權利。)

康德提出啟蒙運動的核心“人應該自己獨立思考,理性判斷”,“人就是人,不是達到任何目的的工具”。

我們應該有自己天然的權利,獨立的人格,我們只屬於我自己。

啟蒙運動與人的自然權利!


啟蒙運動與人的自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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