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出行
是每個駕駛員都應該要遵守的
然而有些人明知道違法
卻還抱著僥倖心理上路行駛
不僅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任
同時也是對他人生命安全不負責任
今天曝光三起典型違法案例
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
切勿心存僥倖
駕駛證是我們合法駕駛機動車
上路的重要證件
同時也是開車的時候
必須隨身攜帶的證件
而且有駕照的朋友們應該都有看到
在駕駛證的副頁上都印有
該類駕照的相關準駕車型規定
也就是說
什麼類型駕照就只能開什麼類型的車
千萬不要開不屬於你能駕馭的車型
否則蜀黍只能說
案例一
驚!舅舅竟讓外甥做這麼危險的事情
4月21日上午,甘肅省張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九龍江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張掖服務區檢查、登記過往車輛。在檢查一輛半掛車時,民警發現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隨即要求駕駛員出示駕照、行駛證,駕駛員神色慌張,遲遲交不出證件來。民警又繼續詢問:“你有沒有證件。”駕駛員默不作聲。
最後,經詢問得知,駕駛員是副駕駛姐姐的孩子,由於自己瞌睡,就換只有C1照的外甥來開。民警當即對駕駛員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告知此行為的嚴重後果,對其進行了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針對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
用C1本駕駛重型半掛車上路
你是覺得自己的運氣特別好
還覺得交警蜀黍眼神很不好
案例二
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你會幹嗎?
4月21日15時30分許,繡花廟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山丹服務區執行勤務時,民警對一輛車牌號為陝C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馮某神情慌張不能出示有效駕駛證,說話吞吞吐吐。根據多年經驗,民警立即提高警覺,利用移動警務終端進行查詢。經核查,
馮某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而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須持有準駕車型為“A2”的機動車駕駛證,馮某涉嫌駕駛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隨後,民警將馮某帶至大隊做進一步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馮某因駕駛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馮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因駕駛證記滿12分,馮某的駕駛證將降級成“C1”證,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更氣的是
還有些人不僅準駕不符
居然還想用偽證的駕駛證
應付交警蜀黍的檢查
真是太天真了
蜀黍這雙眼看過太多假證了
案例三
準駕不符還偽造駕駛證 你把安全往哪擱!
近日,山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在十里堡路口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上午7時左右,執勤民警在對一輛紅色大型客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提供的A1駕駛證很“特別”,它的字體居然和常規駕駛證上的字體不一樣,存在偽造嫌疑。
隨後,執勤民警通過移動警務終端對駕駛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發現該駕駛人為李某某,他實際持有B2駕駛證。
在證據面前,李某某很快就承認了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與準駕車輛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本以為持著假駕駛證可以瞞天過海,結果卻是沒逃過執勤民警的“火眼金睛”,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第一項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機動車駕駛人一次記12分。
曝光處罰不是目的
引導大家安全文明出行
才是蜀黍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