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丹心育文明 清风延津再扬帆 ——延津县纪委多措并举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延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多措并举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展现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县纪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集体审议通过《延津县纪委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纪委监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机制保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结合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细化分解成“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守法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培育新风文明”等12大项36小项的任务分解清单,营造“创建活动人人有责、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形成齐心协力共创建的良好局面。

统筹兼顾,浓厚创建氛围

把文明创建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各项工作互促互进,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深入一线监督执纪,做好机关自身防控,慷慨解囊助力防疫,彰显了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奋发作为的精神风貌,也进一步擦亮了省级文明单位这一品牌。

健全机制,加强日常管理

不断健全激励、督导、奖惩制度机制,做好日常文字档案、视频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创建经验,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先进室(部)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内容,将党员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使创建工作不断有新突破、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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