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投資品PK:原油寶類產品設計粗糙,原油QDII基金更適合普通投資

此前,因為原油價格跌入了長期成本的價位,有許多投資者通過原油期貨合約、記賬式原油期貨及原油QDII基金紛紛買入了相關資產。

但近日,先是原油QDII基金未能如投資者預期中的與原油期貨價格同漲同落,引起投資者質疑,甚至感嘆還是銀行記賬式原油好;後有“中行原油寶事件”因移倉不及時導致WTI原油合約爆倉,不僅使投資者血本無歸,還可能欠下鉅額平倉費。

原油QDII基金和記賬式原油產品雙雙“折戟”?近日,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梳理了上述兩大投資工具的優缺點,以供廣大投資者參考。

記賬式原油產品:交易便捷但隱含“無限連帶責任”風險

記賬式原油是由我國幾大商業銀行推出,在銀行自己的原油交易賬戶上進行買賣的原油產品。主要產品包括最近1-2個月到期的布倫特(BRENT)原油及美國西德克薩斯輕質(WTI)原油合約及連續產品。

該類產品可以通過美元及人民幣購買(人民幣購買方式受銀行外匯額度影響),交易直接對手方為銀行,可以主動平倉或在銀行規定的交易截止日自動平倉。移倉方式包括,先買入再賣出,或先賣出再買入兩種方式,同時支持多空雙向交易。

據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的研究報告顯示,相比原油期貨合約、原油QDII基金,記賬式原油產品最大的優點在於交易便捷,例如交易門檻低、交易時間跨度大、交易自由即買即賣、不收手續費、可實時反映標的合約價格、可做空等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交易便捷,但相較於原油商品QDII基金,記賬式原油產品的風險存在更高的風險:

一是底層資產集中於單個合約,與原油商品QDII 基金底層資產的跨市場、跨區域、跨品種不同,價格波動更大。

二是產品設計粗糙但隱含風險複雜,普通投資者難以理解的無槓桿100%保證金交易等設計其實還存在“無限連帶責任”,這也是此次“中行原油寶事件”讓不少投資損失慘重的重要原因。

據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研究報告,記賬式原油為100%衝繳保證金,但並不說明投資者只負責承擔100%的損失。保證金賬戶的作用是可進行槓桿交易,當遇到極端情況,沒有對手盤平倉的時候,投資者不能只以損失保證金的方式離場,必須在市場中找到對手方以某種價格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因而對於沒有實物交割能力的投資者隱含無限連帶風險。

此外,記賬式原油由於體量大,底層資產是1個或2個月的單隻近期合約,在移倉時機把握不足或市場出現極端行情時,會有很高的負價平倉的風險。

三是底層資產為1月或2月內交割合約,且移倉日期過於死板,移倉成本較高,不適宜長期投資。

“因此,我們認為銀行記賬式原油產品(即原油寶類產品)的風險遠高於原油商品QDII基金,這類產品並不適合的普通的投資者,更適合充分了解其運作機制的合格投資者。”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表示。

原油QDII基金:風險分散且規避了“無限連帶責任”

相比較而言,雖然原油QDII基金的淨值會短期與原油期貨價格指數發生偏離,但底層資產分散且從產品設計上就規避極端行情下的“無限連帶責任”,不失為普通投資者投資原油的更好選擇。

據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研究報告,目前市場上的原油QDII產品的直接投資標的並非原油期貨合約,而是海外的油汽板塊公司,或通過FOF方式投資某特定油氣板塊指數ETF或原油商品ETF/ETC/ETN。

下文中將投資海外原油權益資產的基金定義為原油主題QDII基金,把投資於國際原油商品的基金定義為原油QDII商品基金。

其中,對於原油主題QDII基金來說,其底層資產為油氣相關領域上市企業,因此淨值波動相對於原油QDII商品基金更加平滑,且沒有期貨產品的移倉成本。

而另一大類——原油QDII商品基金的底層資產為全球多元的原油ETF產品,即本質上跟蹤多種指數,且合同規定同一資產佔比不會超過基金本身的20%,這項條款會幫助基金規避個別資產的集中風險,平滑收益。

具體來看,一方面,海外原油ETF會配置多種不同類型合約,而記賬式原油產品底層資產只跟蹤近1或2個月交割的近期合約,資產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原油QDII商品基金配置的海外原油ETF來自全球各地,風險被雙重分散;此外,海外原油ETF產品大都帶有移倉最優策略設計,會針對市場特徵儘可能的使移倉收益(Rolling Yield)最大化,而記賬式原油的連續產品,移倉日期較為死板,並沒有針對移倉進行優化,滾動收益基本為負;最後,海外原油ETF基金的收益一般還包括抵押物收益(Collateral Yield),在借用槓桿的情況下會有95%左右的資金投資在無風險資產,為投資者提供額外的無風險收益,而記賬式原油產品並不為投資者提供類似收益。

也就是說,無論是原油主題QDII基金還是原油QDII商品基金,其風險相較於記賬式原油產品均更為分散。

更為重要的是,區別於記賬式原油產品隱含的“無限連帶責任”風險,原油商品QDII產品內嵌防火牆結構,設計之初就考慮了規避極端行情下的“無限連帶責任”。

“雖然原油商品QDII的底層資產為原油商品合約理論上存在無限責任,但由於原油商品QDII基金投資的ETF產品的組織形式為有限合夥(LP)、有限公司(LLC)、信託(Trust)等有限責任運營主體,財務獨立,一旦出現基金資產出現負值可以申請破產。正如基金法中規定,基金資產不得用於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因此原油商品QDII及商品類QDII基金一般都是以投資有限責任經濟主體形式下的ETF產品。”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在研究報告中寫道。

至於此前投資者質疑的原油QDII基金未與原油期貨價格指數同漲同落的問題,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認為,由於原油QDII基金的底層資產一般會投資於不同時區,一般情況下某單個底層資產的淨值確認為其最近一個交易日的市場價格或公允價格,從而導致了短期內與原油商品指數存在偏離,而這個特性在波動顯著增加的行情下會被放大。

以原油商品ETF為例,各海外市場的原油ETF價格只反映當地開盤時間內的油價變化,僅是全天油價變化的一部分因而在波動幅度較大的時候,造成基金淨值與國際原油期貨收盤價的價差放大。

但從歷史數據來看,原油商品QDII與原油連續指數的短期(日頻)相關性較低,而長期(月頻)相關性較高,從長期看的跟蹤效果較好。

原油QDII基金更適宜成為大類資產配置工具

展望後市,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認為,從市場的角度看,國際疫情尚未出現轉機,而需求的進一步削弱及復工復產的延遲,將進一步加大原油商品及相關企業的風險,如果基本面不能得到有效改變,市場預期6月合約將面臨如5月合約一樣的風險。而國際儲油設施及原油運輸的陸續滿載及相應成本的提升,或將進一步加大原油近期合約的風險。

另一方面,據Rystad Energy估計,油價在20美元的環境下,至2021年將會有533家美國石油相關公司破產。而海外疫情的持續時間可能會超預期,原油需求端的疲軟或將持續較長一段時間,這將給原油相關資產的未來留下不可預期的隱患。

因此,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認為,投資者除了要注意國內原油資產投資工具的特點外,更多地還要注意原油資產本身的高波動風險及移倉風險,切勿因投機心態造成對該類資產的配置比例過高。

從長期看,原油商品與滬深300的相關度僅為5.38%,是一個有效的分散投資工具。與記賬式原油較適合短期投資相比,大部分原油主題QDII產品無移倉風險,而原油商品QDII產品也能長期有效地跟蹤原油期貨價格指數,部分產品如南方原油甚至能為投資者提供比國際原油期貨更高的長期回報。在市場更為明朗後將能為投資組合提供更好的風險分散化收益。

(藍鯨財經 裴利瑞)

本文源自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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