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轻为重。

入轻为重。

〖 原文 〗

入轻为重。

〖 释义 〗

把应该判轻刑的,却把他判了重刑。

〖 说明 〗

《书经》说:“法官在判刑的时候,若是心中感到怀疑,就应该判得轻些。”又说:“判罪宁可判得轻些,也不应该判得比他应该判的罪刑重啊!”但是居然有法官故意把应该判轻的判成了重刑,实在是严重违背了圣人体恤怜悯罪犯的用心啊!而且人命关天,关系生死,责任更是重大,负责审案的官员,最应该加以留意,小心地搜查证据,不可以有丝毫的疏忽,否则容易被无赖之徒乘机利用,而误导了案情啊!

宋朝的铁面御使赵清献,在他担任武安节度推官的时候,有老百姓伪造使用印章,他的部属说:“伪造使用印章,依法应当判处死刑。”惟独赵清献公说:“百姓造印是在朝廷大赦之前,而在大赦之后才使用,大赦之前并没使用,大赦之后也没再造,依法都不会判处死刑。”最后赵清献就以“罪疑从轻”把这些涉嫌伪造用印的百姓给释放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