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男开发成人APP,涉嫌传播淫秽视频被判六年

【案例】2017年7月,被告人张1利用“E4A”网络编程工具制作手机APP,命名为“新视界”,并在其中设置隐藏区,用于播放淫秽、色情视频。被告人王1为了免费使用张1的APP内的广告位,在明知张1的APP是用于传播淫秽物品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张1共同完成“新视界”手机APP的更新升级。张1将更新升级后“新视界”apk上传至蓝奏云网盘,供他人下载使用,并在网络上招募9人为其管理用于发布“新视界”手机APP下载链接的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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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被告人王2为牟取利益,利用QQ下载了“新视界”手机APP,并建立QQ群。之后以30—50元不等的价格将APP出售给他人,共获赃款4000元。

2018年3月,被告人胡1为牟取利益,在被告人王1的帮助下建立QQ群,以10元—3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出售淫秽色情手机APP,共获赃款2000元。

2018年5月,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张1、王1、王2、胡1利用“新视界”手机APP传播的6万余部视频中随机提取1137部视频文件,经鉴定,894部视频为淫秽视频、14部视频为色情视频。

案发后,被告人王1、王2、张1、胡1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1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胡1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没收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金7000元;王2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张1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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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本罪是故意犯罪,且须以牟利为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

(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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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情节】(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二百五十至五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五百至一千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二千五百至五千张以上的;

(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千至二千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千至二千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千至一万张以上的;

(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一千至二千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五十至一百场次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三万至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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