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縣人民檢察院如何創新受案方法,確保嫌疑人履行義務

為落實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3+7+17”工作佈局,切實助力辦案質效提升,涿鹿縣院在工作中不斷歸納總結、研究探索。近日案管部門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在受案方法上予以創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強化與辦案機關的溝通聯繫。為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形勢下“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案件受理流轉“一步到位”的要求,案管部門創制了“受案必填表”,要求送案人員如實填寫當事人電話,如未羈押嫌疑人電話聯繫暢通,則不必到案管大廳填寫到案筆錄,這樣做符合疫情防控中減少人與人接觸的要求,既節省了送案人員等待的時間,也為受案員騰出更多時間進行案卷及文書材料審查,涉案財物清點入庫等工作。此方法運用後,平均受案時間縮短30分鐘以上。

二是確保未被羈押嫌疑人及時到案。由於羈押場所疫情防控嚴格,因輕罪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嫌疑人增多,為保證嫌疑人在案且隨叫隨到,受案員與未被羈押嫌疑人電話聯繫,告知其案件已到本院,電話需保持暢通。此外還要求送案員填寫被害人以及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聯繫方式,這樣做不僅方便辦案人與相關當事人及時溝通聯繫,也確保了未被羈押嫌疑人及時到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涿鹿縣人民檢察院如何創新受案方法,確保嫌疑人履行義務

三是提升了辦案質量、提高了訴訟效率。為從源頭上助力辦案提質增效,案管部門要求送案機關在受案必填表中填寫是否涉疫情,嫌疑人是否為黨員,是否涉未成年人,是否涉黑涉惡,是否偵查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等必填項目,送案員只需選擇是或否,簡便且實用。一是配合辦案人提前得知了案件特徵,有助於其對案件訴訟程序的把握;二是節省辦案人與偵查員溝通了解情況的時間,此外還確保了案卡的準確填錄。此辦法的實施加強了辦案機關和本院辦案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切實提高了辦案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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