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法院:“無財產案件”巧震懾 400萬元執行完畢

看似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幾起案件,執行法官全面調查,細緻分析,巧妙利用法律震懾力,迫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4月14日,400萬元全部執行到位。

北京某建設集團公司拖欠舒城、合肥多家公司工程款和貨款不予支付,多家公司紛紛起訴至舒城縣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決北京公司支付工程款和貨款共計400萬元,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但北京公司仍未履行義務,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受理案件後,執行法官立刻對被執行人展開調查,經過仔細查詢,發現企業賬戶存款很少,遠不足以償還債務。在與北京公司聯繫時,公司負責人表示企業經營狀況不佳,無力履行義務,案件似乎陷入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境地。但是法官卻從調查數據中發現,被執行人與眾多企業有業務往來,公司賬戶近期卻鮮有資金流動,且賬面資金不能維持企業日常的辦公開銷。法官推斷被執行人存在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嫌疑,一面順著線索繼續調查,一面聯繫北京公司的負責人,告知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在法律強大的震懾下,被執行人不得不依法履行全部義務,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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