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昆強勢維權在B站激起眾怒,“為愛發電”的up主們犯法了嗎?

疫情期間,劇院歇業,雲看戲成了新常態。上海京劇院的官方微博、B站賬號因為保質保量地每日放送老藝術家的珍貴錄像而漲粉無數,更有部分演員通過直播練功等方式與觀眾互動,小範圍地又火了一把。

在上京開始發佈老錄像伊始,就有不少戲迷呼籲上海乃至全國的其他戲曲院團來“抄作業”,上海崑劇團確實也開始認真經營自己的B站賬號。可惜戲迷翹首以盼,等來的除了視頻資源,還有一封要求所有其他up主7個工作日內刪除上傳上昆演出視頻、否則將通知B站官方後臺處理的“最後通牒”。

上昆強勢維權在B站激起眾怒,“為愛發電”的up主們犯法了嗎?

上昆向up主們發出的“最後通牒”

不少戲迷反應激烈,認為自己上傳視頻“為愛發電”,花了大量的心血整理資料,是義務的戲曲文化傳播者,上傳非官方視頻非但不會影響上昆的票務收入,反而會擴大上昆的號召力和影響力。而上昆自己並沒有放出足夠多、足夠好的資源就匆忙維權,吃相有些難看,並不接受這樣一刀切的刪除。也有戲迷指出上昆發佈的一些視頻,其製作和發行方另有其人,上昆把原視頻的片頭剪了自己發佈在網上,也是在侵權。

幾天下來,上昆每放出一個視頻,底下評論就不乏嘲諷、抵制,上昆官方也迅速做出回應,為自己溝通方式的粗暴道歉,為自己已放出十期老錄像的官方微信號引流,但似乎沒有打算撤回“最後通牒”。也有電視臺的工作人員力挺上昆,認為挖掘並數字化老錄像需要大量成本投入,而非官方視頻大量上傳,會嚴重打擊內部人員的“考古”熱情,上昆的維權合法合理。

上昆強勢維權在B站激起眾怒,“為愛發電”的up主們犯法了嗎?

B站上調侃上昆維權的視頻

7個工作日已滿,B站那些承載著彈幕和喜愛的非官方視頻目前也沒下架。但這場風波遠未平息,短期影響當然僅停留在二次元的轉發與評論中,長期影響大概就會回饋到日常演出的購票,疫情過後大家都有報復性消費的心理,就看報復誰了。不過上昆作為上海在2011年文化體制改革後唯二名正言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傳統戲曲類文藝院團(另一家是上京),享受全額財政撥款,人家也不靠你觀眾養活。政務公開網站上一查,它近三年的決算中事業收入並沒超過總收入的15%,財政撥款收入則每年都在60%以上。

從現行法的角度而言,上昆的維權行為並無不妥,《著作權法》和《侵權責任法》都是它堅強的後盾。但是,著作權制度存在的正當性就是鼓勵創作、支持創新,事業單位屬性的上昆既然獲得了足夠的財政支持,創作和傳播已經被激勵,就不應當過分主張所享有的著作權,否則不利於社會知識供給總量的增加,也不利於保持文化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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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昆為自己維權的態度道歉

當然並不是不支持所有事業單位性質的文化院團靠演出和演出的傳播獲得合法收益和衷心喜愛,畢竟更多的激勵理論上更能刺激供給,戲校畢業生大量出走到影視圈,說到底不還是追逐更高的收益和更大的名聲麼。B站上之所以有上昆各種非官方視頻“全面開花”,也是因為視頻內容獲得了上傳者和收看者的一致肯定,雖然戲迷圈子在二次元的汪洋大海里也只是少數派,但對優質內容的渴求並不會比其他愛好者低。有需求就會有供給,上昆入住B站如此之遲,在其他網絡平臺也未見拿出更多哪怕是收費的內容,市場空白自然會被非官方的up主填補。

無論從廣度、深度還是精度而言,上昆手裡的資源顯然更具先天優勢,如果迅速、持續放出更清晰或者未公開的官方攝製作品,不要說“三連”,點贊、投幣、收藏、轉發、關注、評論、彈幕、充電“八連”都不在話下,什麼流量變現不能擁有呢?

上昆強勢維權在B站激起眾怒,“為愛發電”的up主們犯法了嗎?

在B站上搜索“上海崑劇團”,視頻的源頭多樣

上京的自媒體賬號受到追捧就是明例,而這兩天上昆發出的俞振飛晚年演出視頻也收穫了不少好評,觀眾自會用腳投票。某位電視臺工作人員提供上傳正版視頻因為相似度過高而被網站拒絕的情況,也可以通過個案的比較和協商來解決,並不會真正的劣幣驅逐良幣。在官方釋放出的“合法”作品不夠充足、不能吸引觀眾的時候,僅僅憑藉甚至濫用著作權人的身份要求非官方up主全面下架視頻,甚或以後要求懲罰性賠償,這是一種傳播策略上的懶政,長此以往形成路徑依賴,並不能鼓勵優質內容的傳播與再生產,不應當為法律所過分鼓勵。

B站一位大量上傳上昆視頻的up主在收到“通牒”後剖析心路歷程,提到自己把同好投的硬幣都私信轉回去了,多年“義務勞動”也都是靠一腔熱情。我們不能要求所有up主都如此無私,但是在戲曲作為小眾藝術的當下,上傳視頻給個體帶來的物質收益顯然不足為道,不是up主的主要訴求,分享和傳播才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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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上昆“打抱不平”的聲音

網絡時代的傳播便捷給小眾藝術愛好者提供了更多的生存空間和抱團取暖的可能,沒有從土豆網到B站等多年多位傳播者的分享和接力,身在京津滬等傳統藝術演出重鎮之外的青年人,未必能一窺崑曲的美妙,從而去劇場瞭解其堂奧。

上傳過程的剪輯和編排甚至製作字幕,上傳後彈幕和評論的交流,已經重新結構了視頻的樣貌,這裡面的再度創造並非原始視頻素材可以等量齊觀,這些內容會因為強制下架徹底不復存在,那麼其中所體現的著作權又應該問誰主張呢?

再者,非官方上傳的上昆視頻中,已過世或者退休的老藝人的作品比還在從事舞臺演出的藝術家只多不少,戲曲藝術當然是整臺演出水平的綜合體現,但不是為欣賞一個兩個特定的角兒,誰又會去看那些模糊不清的老視頻呢?這些老藝人的藝術水平,在視頻的傳播中起到了特別突出的貢獻。這樣的職務作品是否當然按慣例由院團享有著作權,也值得再行追問。誅心而論,沒有了這些老藝術家的演出視頻作為參照物,現在劇場演出也就因為沒有對比而避免了被傷害。下架保護的究竟是誰的利益?

上昆強勢維權在B站激起眾怒,“為愛發電”的up主們犯法了嗎?

疫情期間上昆在微信公眾號上進行資源分享

4月20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在今年的4月20日下達意見,大幅度提高侵權定賠的上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也馬上出臺了相應的更細緻的實施意見,侵犯著作權的賠償額度確實越來越高,足以震懾蠢蠢欲動的“為愛發電”。

與此同時,自加入WTO之後就未曾修改的《著作權法》,從2011年啟動修改程序,至今尚未完成。遲遲不能出臺,也是為了儘可能地回應網絡時代層出不窮的新型傳播方式對市場化的期待,不斷調整修改。因此,B站up的戲曲視頻上傳怎麼算“合理使用”,等到新修改的著作權法正式出臺,又可以繼續討論。而上昆問題最終如何解決,對類似的傳統戲曲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爭議,也具有一定示範價值。

說到底,由於著作權制度允許一定的協商和自治,上昆以後可以直接聲明,以後不允許“外人”編輯上傳上昆享受著作權的視頻,這樣雖然不一定能懲前,一定可以毖後。如何讓創作者、傳播者和欣賞者的利益達到平衡是一個動態的努力過程,網絡為著作權提供了更多的變現渠道,為了利益平衡,對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限制也應適度增加。

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彈,站在戲曲生存和傳承的角度,傳播的效率自然更值得肯定。

文|解三酲

編輯|於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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