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昆强势维权在B站激起众怒,“为爱发电”的up主们犯法了吗?

疫情期间,剧院歇业,云看戏成了新常态。上海京剧院的官方微博、B站账号因为保质保量地每日放送老艺术家的珍贵录像而涨粉无数,更有部分演员通过直播练功等方式与观众互动,小范围地又火了一把。

在上京开始发布老录像伊始,就有不少戏迷呼吁上海乃至全国的其他戏曲院团来“抄作业”,上海昆剧团确实也开始认真经营自己的B站账号。可惜戏迷翘首以盼,等来的除了视频资源,还有一封要求所有其他up主7个工作日内删除上传上昆演出视频、否则将通知B站官方后台处理的“最后通牒”。

上昆强势维权在B站激起众怒,“为爱发电”的up主们犯法了吗?

上昆向up主们发出的“最后通牒”

不少戏迷反应激烈,认为自己上传视频“为爱发电”,花了大量的心血整理资料,是义务的戏曲文化传播者,上传非官方视频非但不会影响上昆的票务收入,反而会扩大上昆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而上昆自己并没有放出足够多、足够好的资源就匆忙维权,吃相有些难看,并不接受这样一刀切的删除。也有戏迷指出上昆发布的一些视频,其制作和发行方另有其人,上昆把原视频的片头剪了自己发布在网上,也是在侵权。

几天下来,上昆每放出一个视频,底下评论就不乏嘲讽、抵制,上昆官方也迅速做出回应,为自己沟通方式的粗暴道歉,为自己已放出十期老录像的官方微信号引流,但似乎没有打算撤回“最后通牒”。也有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力挺上昆,认为挖掘并数字化老录像需要大量成本投入,而非官方视频大量上传,会严重打击内部人员的“考古”热情,上昆的维权合法合理。

上昆强势维权在B站激起众怒,“为爱发电”的up主们犯法了吗?

B站上调侃上昆维权的视频

7个工作日已满,B站那些承载着弹幕和喜爱的非官方视频目前也没下架。但这场风波远未平息,短期影响当然仅停留在二次元的转发与评论中,长期影响大概就会回馈到日常演出的购票,疫情过后大家都有报复性消费的心理,就看报复谁了。不过上昆作为上海在2011年文化体制改革后唯二名正言顺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传统戏曲类文艺院团(另一家是上京),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人家也不靠你观众养活。政务公开网站上一查,它近三年的决算中事业收入并没超过总收入的15%,财政拨款收入则每年都在60%以上。

从现行法的角度而言,上昆的维权行为并无不妥,《著作权法》和《侵权责任法》都是它坚强的后盾。但是,著作权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就是鼓励创作、支持创新,事业单位属性的上昆既然获得了足够的财政支持,创作和传播已经被激励,就不应当过分主张所享有的著作权,否则不利于社会知识供给总量的增加,也不利于保持文化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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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昆为自己维权的态度道歉

当然并不是不支持所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文化院团靠演出和演出的传播获得合法收益和衷心喜爱,毕竟更多的激励理论上更能刺激供给,戏校毕业生大量出走到影视圈,说到底不还是追逐更高的收益和更大的名声么。B站上之所以有上昆各种非官方视频“全面开花”,也是因为视频内容获得了上传者和收看者的一致肯定,虽然戏迷圈子在二次元的汪洋大海里也只是少数派,但对优质内容的渴求并不会比其他爱好者低。有需求就会有供给,上昆入住B站如此之迟,在其他网络平台也未见拿出更多哪怕是收费的内容,市场空白自然会被非官方的up主填补。

无论从广度、深度还是精度而言,上昆手里的资源显然更具先天优势,如果迅速、持续放出更清晰或者未公开的官方摄制作品,不要说“三连”,点赞、投币、收藏、转发、关注、评论、弹幕、充电“八连”都不在话下,什么流量变现不能拥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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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站上搜索“上海昆剧团”,视频的源头多样

上京的自媒体账号受到追捧就是明例,而这两天上昆发出的俞振飞晚年演出视频也收获了不少好评,观众自会用脚投票。某位电视台工作人员提供上传正版视频因为相似度过高而被网站拒绝的情况,也可以通过个案的比较和协商来解决,并不会真正的劣币驱逐良币。在官方释放出的“合法”作品不够充足、不能吸引观众的时候,仅仅凭借甚至滥用著作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官方up主全面下架视频,甚或以后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一种传播策略上的懒政,长此以往形成路径依赖,并不能鼓励优质内容的传播与再生产,不应当为法律所过分鼓励。

B站一位大量上传上昆视频的up主在收到“通牒”后剖析心路历程,提到自己把同好投的硬币都私信转回去了,多年“义务劳动”也都是靠一腔热情。我们不能要求所有up主都如此无私,但是在戏曲作为小众艺术的当下,上传视频给个体带来的物质收益显然不足为道,不是up主的主要诉求,分享和传播才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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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昆“打抱不平”的声音

网络时代的传播便捷给小众艺术爱好者提供了更多的生存空间和抱团取暖的可能,没有从土豆网到B站等多年多位传播者的分享和接力,身在京津沪等传统艺术演出重镇之外的青年人,未必能一窥昆曲的美妙,从而去剧场了解其堂奥。

上传过程的剪辑和编排甚至制作字幕,上传后弹幕和评论的交流,已经重新结构了视频的样貌,这里面的再度创造并非原始视频素材可以等量齐观,这些内容会因为强制下架彻底不复存在,那么其中所体现的著作权又应该问谁主张呢?

再者,非官方上传的上昆视频中,已过世或者退休的老艺人的作品比还在从事舞台演出的艺术家只多不少,戏曲艺术当然是整台演出水平的综合体现,但不是为欣赏一个两个特定的角儿,谁又会去看那些模糊不清的老视频呢?这些老艺人的艺术水平,在视频的传播中起到了特别突出的贡献。这样的职务作品是否当然按惯例由院团享有著作权,也值得再行追问。诛心而论,没有了这些老艺术家的演出视频作为参照物,现在剧场演出也就因为没有对比而避免了被伤害。下架保护的究竟是谁的利益?

上昆强势维权在B站激起众怒,“为爱发电”的up主们犯法了吗?

疫情期间上昆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资源分享

4月20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今年的4月20日下达意见,大幅度提高侵权定赔的上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马上出台了相应的更细致的实施意见,侵犯著作权的赔偿额度确实越来越高,足以震慑蠢蠢欲动的“为爱发电”。

与此同时,自加入WTO之后就未曾修改的《著作权法》,从2011年启动修改程序,至今尚未完成。迟迟不能出台,也是为了尽可能地回应网络时代层出不穷的新型传播方式对市场化的期待,不断调整修改。因此,B站up的戏曲视频上传怎么算“合理使用”,等到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正式出台,又可以继续讨论。而上昆问题最终如何解决,对类似的传统戏曲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争议,也具有一定示范价值。

说到底,由于著作权制度允许一定的协商和自治,上昆以后可以直接声明,以后不允许“外人”编辑上传上昆享受著作权的视频,这样虽然不一定能惩前,一定可以毖后。如何让创作者、传播者和欣赏者的利益达到平衡是一个动态的努力过程,网络为著作权提供了更多的变现渠道,为了利益平衡,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限制也应适度增加。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站在戏曲生存和传承的角度,传播的效率自然更值得肯定。

文|解三酲

编辑|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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