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粮食贩子收粮食还用办营业执照吗,在家里存了70多万斤?怎么处理?

用户9005921126484


自乡镇粮库改制解体后,在农村粮食流通领域应运而生了一个粮食贩运群体,人们常说的粮贩子,这些粮贩子活跃在农村,为解决卖粮难,为卖粮而没有交通工具的农民提供了方便,也繁荣了粮食市场,为粮食流通做出了很大贡献。

那么,农村粮食贩子收粮食还用办营业执照吗?还在家存了70万斤?违法吗?

一,农村粮贩子收粮食不用办理营业执照

2016年以前,普通农民在农村贩卖、收购农民手里的粮食,是需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否则,收购粮食属于违法行为。

现在粮贩子在农村收购农民生产的粮食,是不用办理营业执照的。早在2016年6月份,国家粮食局就针对农民收粮食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农民卖粮食不用再办理收粮许可证。

所以,普通农民或者粮贩子就不用担心收购粮食违法了,可以放心大胆收粮食,在农村买卖、贩运粮食不需要什么证明和任何手续。

二.正常囤积点粮食是不违法。

现在农村粮贩子,主要贩卖玉米和水稻。不少粮贩子做粮食买卖越做越大,形成收购,烘干、贩卖一条龙的服务,他们收购粮食不仅仅是几吨的问题,而是几十吨、上百吨的量。他们供应服务的对象,有的是饲料加工企业,有的是上几万头的猪厂、及鸡厂、农户等,每年都贩卖大量的粮食。例如一个万头的猪厂,盛期一天消耗玉米至少20吨。如果家存玉米70万斤,用于养殖显然是很正常不过了。

三.在如果在疫情或灾难时期囤积粮食属违法行为。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个别粮贩子,趁疫情或灾难,大量收购囤积粮食,严重扰乱粮食市场,想发国难财的,属严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农村粮食贩子,在国家法律范围之内,正常贩运粮食不用办理营业执照,可以放心大胆去干。但如果趁疫情或灾害大量收购囤积粮食,那性质就严变了,属违法行为。


沙尘暴5478


 你好!

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50吨粮食,

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提交的材料目录:

1、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时,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资信证明;

(4)粮食仓储设施以及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

(5)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6)粮食检验人员、保管人员的有效证件;

(7)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新设企业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原已从事粮食收购的,应当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2、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时,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资信证明;

(4)粮食仓储设施以及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

(5)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6)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的,应当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我是张老弟


咨询一下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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