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繼續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日,省人社廳會同財政廳、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從2020年5月1日起,將繼續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

據悉,失業保險繼續執行總費率1%(單位費率0.5%,個人費率0.5%)不變,工傷保險實現全省範圍內行業統一基準費率和降費標準,企業(含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降低0.15%的基礎上下調50%、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下調50%、工程建設項目繳費費率由1%下調至0.5%,降費力度為歷年最大。這次階段性降費能夠切實緩解企業當前的生產經營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保持我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此次降費是我省減輕企業經濟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穩定居民就業的一項重要舉措,工傷職工的待遇不受任何影響。

據瞭解,本次降費,預計為全省參保單位減輕兩項社會保險費負擔6.35億元,其中失業保險費3.75億元,工傷保險費2.6億元,將為紓解企業困難,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和穩定就業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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