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欲离职却被学校诉状?高校天价“安家费”竟起反作用!

近日,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贾某青博士被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告上法庭,学校以未到服务期限便提出离职为由,要求其赔偿51万经济损失。有的网友认为女博士违反契约精神。还有的网友质疑高校留不住真正的人才。一时间各抒己见展开了激烈讨论。

女博士欲离职却被学校诉状?高校天价“安家费”竟起反作用!

高校高价招募高学历人才,不公平待遇引得女博士辞职

贾某青博士2008年硕士毕业后来到忻州师范学院工作,2015年提出申请前往西北师范大学读博,2018年6月博士毕业后回到忻州师范学院继续任教。但是学校在2019年4月30日发布《教职工在职进修学历学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自该《办法》发布之日起,为外出读博毕业返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视科研成果发放20-50万元不等的安家费。但是上述《办法》并未包含2018年博士毕业回校任教的贾某青博士和其他博士,同时贾某青博士已经立项的校级课题无故被取消。由此引起了诸多不满,与学校协商无果后贾某青博士提出离职,却遭到学校院长直接拒绝。贾某青博士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学校却一纸诉状把贾某青博士告到法庭,要求贾某青博士赔偿因未满5年服务期而给学校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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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协议束缚实属无奈,只因高学历人才对高校而言意义重大

忻州师范学院宁愿将本校博士告上法院,也不愿接受其辞职要求,因为50万赔偿和博士两者到底孰轻孰重实在不言而喻,高校此举也体现出对高学历人才的迫切和无奈。作为山西省忻州市唯一的二本院校,忻州师范学院近年正在努力申办硕士教育点,由此制定出台了不少优厚政策来吸引高学历人才,但是优厚的福利待遇却与在职人员无关。高校经费有限,不能满足所有高学历人才的要求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牺牲在职博士待遇且不允许辞职实在又有点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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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人才给我国高校带来的不仅是高学历任职任教的荣誉,其自身优秀先进的科研项目更是真正的闪光点,同时还能影响传授更多高校学生。这些对于高校而言才是宝贵的财富,对高校未来的发展和进步都有着十分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基于以上高校多数去年情况都不同意本校博士辞职。

各高校高学历人才引进各出奇招,围防堵截人才流失

近年来高学历人才争抢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广大高校纷纷拿出看家本领。其中贵州大学给予了一次性购房补贴1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50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费1000万元、首聘期年薪120万元、零租金使用高层次人才住房一套等优厚待遇;贵州医科大学更是开出了高达税后年薪500万元的惊天待遇。但是高待遇的背后意味着捆绑和束缚,为了防止人才流失,高校会与高学历人才签订固定服务周期协议,未满期限离职不仅收回“安家费”还将面临高昂的赔偿,希望以此保证高学历人才的稳定性,切实保障高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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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为何要高学历人才签订“卖身契”?原来早年间众多高校为培养高学历人才付出了大量的人才、财力和精力,但是最终还是为他人做了嫁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当时哈佛最年轻的博士生——27岁的文学博士田晓菲,20岁北大毕业后她来到美国哈佛大学深造,最终嫁给哈佛博士生导师并放弃回国,如此文学巨匠流落外国可谓是我国文学界一大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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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类似贾某青博士的高学历人才,如今却处在没有获得优厚待遇却还要执行固定服务周期的尴尬处境,此举反而造成了更多的人才流失。协议虽然可以暂时留住高学历人才,但是用高昂赔偿“绑架”高学历人才实在不可取。“高学历人才引进”目前还存在不够完善、过于偏激等诸多问题,如何最大程度的保障各自权益并且和谐相处,需要高学历人才和高校共同面对解决,人才引进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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