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努力开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社区矫正法》出台后,青海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系列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丰富载体、狠抓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领导重视,科学规划,抓紧抓实抓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一是抓紧启动部署。省司法厅坚持把启动《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目前,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司法厅已联合制发学习宣传通知,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方法步骤。二是抓实全面覆盖。省级层面筹备召开学习宣传启动会,同步重点做到“三个纳入”即: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纳入“七五”普法宣传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矫正参与单位和纳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兼顾司法行政系统内和社会面学习宣传,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三是抓细贯彻实施。省、市(州)、县(区、市)实施“三级”同步联动抓好贯彻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发挥各级普法办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参与单位履职尽责,以举办一次启动会、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组织一次主题宣传、组织一次法律考试、编制一套双语社矫法律法规书籍、修订一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六个一”活动为抓手,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部署,扎实推进。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涉及的重点、亮点内容很多,只有突出重点,才能更好地促进和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是把握重点任务。对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释义》认真解读,准确理解重要意义、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牢固树立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识,坚持从主体责任、法定职责、重点对象、社会参与等方面为着力点,把推动《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重要责任,切实运用好《社区矫正法》中的亮点条款抓好学习、广泛宣传、推动落实。二是密切重点单位。在组织实施好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宣传基础上,重点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启动修订会签《实施细则》,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推动与政法相关部门信息联网共享,筹备与法院系统实现网上办案、业务协同,推广应用智能化分析研判系统,持续推进“智慧矫正”高质量发展,确保参与单位明确任务职责,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是强化关键节点。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宣传日等活动。结合青海省多民族特点,依托重大节日、传统佳节、民族节庆、重要群众性活动等节点,编制藏汉、蒙汉双语文字、视频,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切实增强《社区矫正法》宣传实效。自觉坚持把创新贯穿于《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全过程,不断增强实效性。一是在工作理念上,注重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贯穿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始终,努力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在载体阵地上,加强传统和新媒体的综合运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网络等载体,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平台。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屏、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层次宣传。三是在方式方法上,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分类施策,采取主题宣传与业务宣传、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方式,创新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通过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明法,讲好青海社矫故事。

青海省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努力开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青海省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努力开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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