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鑿壁偷光”那個人後來當了大官,但最終晚節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大家都學過“鑿壁偷光”這個成語,說的是西漢時窮小夥匡衡的勵志故事。匡衡是山東省棗莊市嶧城區榴園鎮匡談村人(《史記》記載為東海郡人,郡政府駐地在今山東省郯城縣,也有人說匡衡是蘭陵縣(蒼山)人),他小時家裡窮的叮噹響,別說上學,連燈都點不起。在跟著親戚學會了識字後,匡衡便通過給別人打工換書來看。但白天忙沒時間,晚上又太黑,他就用小刀在牆上挖個洞,借鄰居家透過來的燈光看書。這就是“鑿壁偷光”的故事(現在的孩子要是也挖這個麼小洞,一定是偷看隔壁西洋景的)。

“鑿壁偷光”那個人後來當了大官,但最終晚節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匡衡特別喜歡《詩經》,而且很有獨到見解。《漢書·匡張孔馬傳》記載“無說《詩》,匡鼎來;匡說《詩》,解人頤。”意思是說“你快別講《詩經》了,匡衡一會就要來了;聽匡衡講《詩經》,那才過癮呢!”

但匡衡一開始仕途也不是太順。參加了九次公務員考試才上岸,而且只考上了一個教育局下屬單位,當了太原郡的文學卒史。按漢朝當時的規定,掌握“六經”中的一經,即可通過考試獲得官職,考試得甲科者,可為郎中,得乙科者為太子舍人,得丙科者只能補文學掌故。匡衡經過多年努力才混了個丙科,可見,匡衡同學的考試能力真的是一般般。

考試雖然不行,但架不住人家命好。因為當時還是太子的漢元帝也同樣挺喜歡詩經(這是真正的“附庸風雅”,因為《詩經》正好分為風、雅、頌三大部分)。於是,漢元帝就成了《詩經》達人匡衡的粉絲。有這麼個扛把子粉絲,一切事都好辦了。漢元帝即位後,任用匡衡為郎中,後來又升為光祿大夫、太子少傅,再後來升任御史大夫。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丞相韋玄成病逝,匡衡又頂上去當了丞相,封樂安侯。

“鑿壁偷光”那個人後來當了大官,但最終晚節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誰能想到,當年窮的點不起煤油燈的打工仔居然到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高位。真是造化弄人,拜相封侯,人家匡衡都做到了。

但功成名就的匡衡,沒能守住自己的初心,最終卻成了當年領導幹部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

事情是這樣的,據《漢書·匡張孔馬傳》記載,匡衡封邑在樂安鄉,共有三千一百頃土地,那會一頃大概有現在的50畝左右(三公頃多),所以匡衡的封地大概是15萬畝還多。由於當時的地方行政區域圖(郡圖)搞錯了,把樂安鄉的界至向南多劃了四百頃地(2萬多畝)。匡衡後來雖然知道了這個錯誤,但他將錯就錯,將多出來的這2萬畝地的田租也收了過來。這件事被他的政敵知道了,就舉報了上去。匡衡的命運由此反轉,被皇帝貶為普通老百姓,連家產也被沒收了,晚年只能回老家生活。

匡衡升遷時很走運,出事時也夠倒黴。他是成也《詩經》,敗也《詩經》。被舉報時,欣賞他的伯樂漢元帝已死了四年多,當政者是漢成帝。本來這2萬畝的地租並不是匡衡主動貪的,發現錯了連地一塊交出來就算了。但由於他不僅沒主動交,還繼續收租金,性質一下子從不得當利變成了貪汙侵佔。再加上頂頭上司漢成帝可能對《詩經》並不感冒,一看這傢伙滿嘴的仁義道德,背地裡卻幹了這麼個勾當,老大很生氣,後果很嚴重,無論官有多高位有多重都要辦他。於是,匡衡一下子從雲端跌落到了地上。

從表面上看,對匡衡的處理好像並不是太重,因為畢竟沒有判刑。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事情遠不是這麼回事。因為,對匡衡處理,翻譯成現在的語言就是:免掉丞相職務,開除公職,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家庭全部資產。

沒收家庭全部資產這一條真是太狠了。大家看看現在的貪官,哪怕被判了刑,對於財產部分,要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要麼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連家庭財產一塊沒收的,這個真沒有!

財產都被沒收了,匡衡回老家過的也很慘。據說,窮的連生病買藥的錢都付不起。匡衡死後,後人在山東棗莊嶧城西南14華里建了個匡衡墓,墓碑上有乾隆年間嶧縣令張玉樹題寫的“漢丞相樂安侯匡衡之墓”。原來還有匡衡祠,後來損毀了。

“鑿壁偷光”那個人後來當了大官,但最終晚節不保,成了反面典型


匡衡一世英名,要不是有晚年的這個汙點,絕對稱得上古代屌絲逆襲的典範!但他晚節不保,使自己落了個悲慘的下場。也使老師們講到他的勵志故事時,不好意思再給孩子們詳細介紹他的生平。

其實,匡衡的故事應該作為警示教育的典型,他的故事能提醒我們反腐敗工作絕不能放鬆,哪怕是道德模範,哪怕是一言九鼎,失去了監督,同樣可能出問題。“有權必有責 用權受監督 ”絕不是一句空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