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天喜地娶回家的新娘,卻是個臥㡳的

青艾地微信公主號出品

歡天喜地娶回家的新娘,卻是個臥㡳的

最近青姐看到一個故事,不說刷新了三觀,卻也驚掉了下巴。一個剛結婚的新郎竟然在婚後一個月接到街道計生辦的電話,自己的新婚妻子早已和別的男人生下了孩子。故事的關鍵不是妻子隱瞞生子,而是妻子分明就是“臥底”的身份啊!

下面隨青姐一起來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01

故事的男一號叫劉敏,台州市椒江區人,年近30歲。2018年2月,鄰居老周給劉敏介紹了一個女孩子,叫王嫣。對了,這個王嫣就是女主了。

老周對劉敏說,王嫣是他兒子周同的朋友,經常去他家玩。“小姑娘挺老實可靠的,我們對她的印象都不錯,你看要不接觸瞭解一下?”

劉敏單身狗一個,正值壯年,有人介紹女朋友,自然喜不自禁。他就被安排在某個地方,偷偷看了一眼王嫣,瞬間覺得這個姑娘看上去不錯。於是,在周同的陪伴下,劉敏和王嫣一起吃了幾次飯,看了幾場電影。

幾番接觸下來,劉敏就被王嫣迷得三葷五素了,於是便展開了追求。大約過了一個月,王嫣就害羞地點頭答應做了王敏的女朋友。

戀愛期間的劉敏可是男友力十足,對王嫣那是相當大方。而王嫣對李敏可謂像螞蟥吸血一樣,一口又一口,大有不吸乾不罷休的架勢。

王嫣借第一筆錢是說要還車貸。等車貸還了又是要買建房材料,甚至連買手機都找劉敏借錢。後來的藉口也是五花八門,出車禍需要花錢賠償、撞倒老人需要調解費等等。就這樣王嫣從劉敏手裡拿走了約10萬。

2018年9月18日,劉敏和王嫣戀愛7個月後,兩人登記結婚了。結婚不久,王嫣對劉敏說:“我媽媽說要讓你拿彩禮”。於是趁著中秋節,劉敏準備好10.08萬元的現金,兩根金條、一條中華煙,和王嫣一起到了王嫣家。

青姐就不明白了,這兩個人領證結婚怎麼那麼容易?結婚前,都不要帶給父母看看?這婚都結了,才拿著彩禮去丈母孃家,是不是順序搞錯了?

而且這次劉敏作為女婿到丈母孃家認門,周同居然也跟著一起去了。

可笑的是,人家王嫣媽媽因為不認識劉敏,他送的禮物都直接拒絕。這邊劉敏就要自報家門,告訴老人“我可不是什麼陌生人,而是你的女婿啊。”那邊周同立即給制止了,對王嫣媽媽說:“這些都是月餅,你們趕緊收下。”傻愣愣的劉敏也絲毫沒覺察出有什麼不對勁。

具體的場景和細節,青姐不得而知,但是相信大家腦中都能有一副自己的畫面。總之就是劉敏娶了新娘,專門去給丈母孃家送彩禮,最後丈母孃都不知道劉敏是自己的女婿。

這王嫣媽媽為什麼沒有太多大驚小怪呢?自己女兒帶著兩個男人上自己家,還帶著禮物,這王嫣媽媽就沒有一點點覺得不妥嗎?

其實這個事情還真怪不得她,因為她心目中的女婿一直是周同。自己女兒女婿回家再多帶個人,帶點“月餅”這實在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麼王嫣媽媽為什麼會認為周同是自己的女婿呢?

02

事情還得從2015年說起。

這個周同跟劉敏年紀相仿,平時在親戚公司做水管工的工作,工資雖不高,日子卻過得還順遂。2015年1月,周同和妻子登記結婚。同年7月,周同認識了王嫣。僅僅一個月時間,周同就搞定了王嫣。青姐不得不佩服周同的手腕。

其實一開始王嫣是受害者的。因為一開始她並不知道周同已經結婚,還傻乎乎地和別人戀愛同居著(周同偶爾會和王嫣住在一起)。

2016年8月,王嫣的父親過世,周同還以“準女婿”的身份幫王嫣料理父親後事。此後周同便經常住在王嫣家,王嫣的媽媽自然把周同當成自己的女婿了!

不過周同的已婚身份總還是有東窗事發的一天。2017年,一次偶然,王嫣知道了周同有老婆的事實。周同立即懇求王嫣不要離開自己,並且信誓旦旦地保證會離婚再娶她。最終王嫣選擇了原諒。

2017年12月,王嫣發現自己懷孕了。她立即找到周同,讓他給自己一個交待。周同使盡渾身解數哄騙王嫣,但就是不和妻子離婚。

這個周同真是厲害,竟然說服了王嫣去跟別人談戀愛。至此,王嫣就從受害者變成害人者了。

介紹人老周其實也隱約覺得王嫣跟自己的兒子關係不一般,但是兒子讓他介紹對象,他也只能答應。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的鄰居劉敏。

事情發展得很順利,王嫣和劉敏談起了戀愛。

因為王嫣肚子越來越大,擔心被劉敏發現,於是她便扯了個謊說要到另外一個城市呆幾個月。直到2018年8月,王嫣瞞著劉敏生下了一名女嬰交給自己媽媽照看。孩子生下來後,周同和王嫣還按照當地風俗,將粽子等東西送給王嫣孃家的親戚,王嫣的親戚送他們禮金作為回禮。

王嫣出了月子重新出現在劉敏的視線,並且提出了結婚。劉敏自然高興,還想著,這幾個月的10萬元錢沒有白花,總算是抱得美人歸了。

可憐劉敏被騙財騙情渾然不知,就連結婚也只是為了騙他的彩禮錢。

03

原來周同平時花錢大手大腳,工資根本不夠他揮霍。當他見劉敏跟王嫣相處不錯後,便開始動了別的心思。他指使王嫣向劉敏借錢,沒想到劉敏毫不猶豫就答應了。後來兩人編造了各種理由,即使王嫣都不露面,只是發個信息,劉敏仍然把錢給了。

周同見劉敏對王嫣這麼大方,不想就此結束,提議讓王嫣和劉敏結婚。他對王嫣說:“等騙到彩禮錢了,再離婚就行了。”於是,王嫣生完孩子後就跟劉敏結婚了,彩禮要求其實也是周同提出的。

所以,王嫣向劉敏借的所有錢,以及彩禮錢其實全都落入了周同的口袋,共計21萬餘元。這些錢都被周同揮霍一空了。

劉敏還沉浸在新婚喜悅呢,可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劉敏這美夢就被無情粉碎了。10月的某天劉敏接到街道計生辦的一個電話,對方跟劉敏核實信息,說他妻子名下有一個小孩,登記的父親名字是周同,但登記的丈夫名字卻是劉敏。

至此,周同和王嫣的秘密終於在劉敏面前曝光了。劉敏這才終於意識到之前的一系列不對勁。而周同的妻子原本只是懷疑丈夫有外遇,這下她也有了證據。

劉敏得知周同和王嫣的關係後,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馬上向兩人催還借款,但是他一分錢也沒要回來。

不過別擔心,這個事情肯定不會就這樣算了。周同因有配偶而與他人重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涉嫌重婚罪、詐騙罪已於2019年8月18日被椒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王嫣也因涉嫌同樣的罪名,將被另案處理。

王嫣事後說,她也說不清楚為何會對周同言聽計從,“只是周同這麼說,我就跟著這麼做了……”

這真是一個令人唏噓的故事。相信不少人都會覺得這劉敏也太笨了,自己女朋友懷孕好幾個月都不知道,這麼笨的人,活該被騙。

青姐分析了一下,劉敏如此輕信,是因為他被愛情矇蔽了雙眼。不難看出劉敏是個實誠的人,待人真誠沒有花花腸子,所以對王嫣十足的好,完全的信任。即使在外人看來有很多疑點,但是他卻沒有去在意。他就是覺得,自己的女朋友有任何需要,作為男朋友當然是義不容辭!

而且這王嫣是鄰居介紹的,常言,遠親不如近鄰,所以從一開始,劉敏就沒有過任何懷疑。

這裡青姐再囉嗦幾句講一下重婚罪。

此故事中,周同有配偶仍與王嫣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王嫣明知周同有配偶還是與周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二人還育有一女,均已涉嫌重婚罪。換句話說,不論王嫣後面有沒有跟劉敏結婚,她跟周同的婚外情都已涉嫌重婚罪。

要知道,有配偶的人還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就屬於重婚罪中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因為舉行結婚儀式本身就有一種公開性。另外,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的也屬於“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比如以夫妻名義共同購買住房的;雙方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以配偶的名義簽名、陪侍的;女方生育的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的;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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