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從江
為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促進社會文明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通告如下:
一、依法打擊以下違法行為:
(一)未到法定婚齡結婚(法定婚齡為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
(二)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三)搶婚、騙婚或借婚姻索取財物;
(四)拐賣或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幼女為妻:
(五)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六)近親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二、破除婚育陋習行為:
(一)父母從小為子女定娃娃親;
(二)為未成年人做媒牽線搭橋,造成未成年子女輟學、早婚早孕;
(三)利用迷信哄騙未成年人結婚:
(四)父母為了兒子早成婚,領養其他家庭女孩作為“童養媳”;
(五)婦女生育時由不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條件的“接生婆”接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告發布後,發現有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發現仍有早婚早孕陋習行為的,堅決予以制止。
舉報電話(從江縣公安局) :0855-6412458
從江縣公安局 從江縣人民檢察院
從江縣人民法院 從江縣司法局
2019年9月20日
來源:掌上從江
關鍵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接生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