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早婚早育屬違法行為 我們應該破除這些婚育陋習

掌上從江


通告丨早婚早育屬違法行為 我們應該破除這些婚育陋習


為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促進社會文明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通告如下:

一、依法打擊以下違法行為:

(一)未到法定婚齡結婚(法定婚齡為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

(二)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三)搶婚、騙婚或借婚姻索取財物;

(四)拐賣或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幼女為妻:

(五)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六)近親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二、破除婚育陋習行為:

(一)父母從小為子女定娃娃親;

(二)為未成年人做媒牽線搭橋,造成未成年子女輟學、早婚早孕;

(三)利用迷信哄騙未成年人結婚:

(四)父母為了兒子早成婚,領養其他家庭女孩作為“童養媳”;

(五)婦女生育時由不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條件的“接生婆”接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告發布後,發現有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發現仍有早婚早孕陋習行為的,堅決予以制止。

舉報電話(從江縣公安局) :0855-6412458

從江縣公安局 從江縣人民檢察院

從江縣人民法院 從江縣司法局

2019年9月20日

來源:掌上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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