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人是如何看待崇祯上吊的?

1644年阴历三月十九日(公元1644年4月25日),崇祯皇帝吊死在煤山。崇祯上吊的时候,身边就剩下一个太监王承恩,所以他死前究竟还发生过什么事,说过些什么话,已经不得其详了。不过,死后的崇祯却留给后世许多疑团,也就给后来人提供了许多想象的空间。比如说收魏忠贤遗骨、部署南迁、内库有钱不愿发出充军费等等,乃至最后的血诏,都充满了叙事者的想象。国破家亡的时候,总有些人不愿意当亡国奴,所以借一些烈士的事迹激发民众抵抗的热情,也是常见的做法。况且死了的还是皇上,不仅秉承了"君王死社稷"的古训,而且还在"血诏"中表现出爱民如子的情操,自然更是好文章的题材了。当然,代价就是后来的史家需要下很大功夫去弄清真相,并可能在下了大功夫后也弄不清真相。

但崇祯的死是真实的。对他的死,人们虽然不会用泰山鸿毛去评价,但在评价中确实也存在着分歧,并且还发生过争辩。这些争辩,也反映出明末清初人对崇祯的一些看法,并实际影响到清修《明史》对崇祯的评价。

以官方形式对崇祯进行评价的,最早可能是崇祯十七年四月初一日史可法等18人联署的《南都公檄》(亦作《甲申讨李贼布告天下檄》)。其中有一段文字说道:

乃至今上特兴,德勋益备。孝庙之温恭俨在,世宗之神武重光。当冲龄而扫恭、显(按:汉宣帝时的宦官弘恭、石显)之氛,立清宫府;于召对而发龚、黄(按:指龚遂、黄霸,汉代的良臣)之叹,总为编氓。以寇起而用兵,是虐民者寇也,而兵非得已;以兵兴而派饷,是糜饷者兵也,而饷非自私。顾犹诏旨频颁,有再累吾民之语;每当天灾修省,无一时自逸之心。蔬膳布袍,真能以天下之肥而忘己之瘠;蠲逋宥罪,不难引一人之过以就臣之名。是宜大业之宏昌,何意诸艰之骈集!理诚莫解,事有可陈。思为苍生而得人,上之张罗者诚广;责以赤心而报主,下之自矢者难言。家家有半闲之堂,事事同小儿之戏。果能功名比曹武惠(按:宋代的曹彬,谥武惠),讵妨好官之得钱;竟无肝胆似汉淮阴(按:淮阴侯韩信),曾念一人之推食。成(按:史可法《史忠正公集》作"世")俗大都尔尔,贤者一并悠悠,壅蔽实繁,担当何状?图之不早,病已成于养痈;局尚可为,涉必穷于灭顶(按:《易经·大过》"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悲夫!悲夫!边尘未息,寇焰旋腾,血溅天潢,烽传陵寝。
明末清初人是如何看待崇祯上吊的?

这段文字中的崇祯,不仅集孝宗、世宗之优点于一身,而且勤勉国政,自奉俭约,一心为民。即便是用兵派饷,也是出于无奈。可这样的一个好皇上,为啥最后落得个凄惨的结局呢?原因就在于虽然皇上诚心求才,可下面的人一个个心怀私念,并无赤诚为国之心,以致养成大患,并最终导致民变,破国亡身。

不难看出,这段评价的基调,是盛赞崇祯,而将政治之失委过于臣下。联署的18人,是南都五部的尚书以及都察院官和诸道御史,所以也相当于一种官方评价。

这种评价,在崇祯十七年(即顺治元年,1644)五月福王监国后为崇祯发丧时的诏谕中得到延续:

先帝天纵神资,丕承弘绪,适逢国步多艰,民生日蹙,勤学立政,罔有休暇,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如先帝之焦劳者也。不期以礼使臣,而臣以不忠报;以仁养民,而民以不义报。彝伦攸斁,报施反常,自有生民以来,未有甚于今日者也。驯见妖氛日炽,戮我赤子,辱我宗藩,毁我陵寝,四海人心,莫不欲灭此而后朝食。乃先帝爱惜愈加,招抚弥切,无非欲化顽为良,转乱归治。何皇天不吊,遂有今年三月十九之事,爰及国母,掩炤相从,呜呼痛哉!
明末清初人是如何看待崇祯上吊的?

与《南都公檄》最明显的不同,就是诏谕把崇祯的勤政爱民进一步拔高到前古未有的程度;而在评价政治之失时,不仅归责于大臣,而且归责于民众。当然,这里的"民"应指李自成等"忘恩负义"的民众,所以才称为"不以义报"。

同年五月壬寅(阴历五月十五,1644年6月19日)福王即皇帝位。六月戊午(六月初二,1644年7月5日),上大行皇帝庙号和谥号,谥曰绍天绎道、刚明恪俭、揆文奋武、敦仁懋孝烈皇帝,庙号思宗。颁谥的诏书中,亦盛赞崇祯,几同千古一帝,文字意思与前份诏谕相近,不再重引。

上庙号、谥号,本来是盖棺论定的评价,但在这件事上,却产生了不同的声音。当时,吏部尚书张慎言拟"烈宗敏皇帝",礼部尚书顾锡畴拟"乾宗",而大学士高弘图拟"思宗",最后采纳了高弘图的意见。六月己卯(六月二十三日,1644年7月26日),忻城伯赵之龙上疏称"思"非美称,考证详核,希建改谥。顾锡畴于是又拟"正宗",但高弘图仍然坚持先前所拟。弘光皇帝最后还是采纳了高弘图的说法,命不必改。实际上,赵之龙本身并不识字,其上疏则是吏科都给事中李沾(松江华亭人,今上海松江)在背后怂恿的,目的是排挤高弘图。

比南明朝廷为崇祯拟定谥号、庙号还要早一点,北边的满清政权也在给崇祯拟定庙号谥号。顺治元年五月癸巳(五月初六日,1644年6月10日),摄政王就下令安葬崇祯,并拟定谥号和庙号。负责拟定的是明朝的降臣中允李明睿,他最后拟定的是怀宗端皇帝。这个庙号、谥号,后来计六奇在《明季北略》卷四《思宗烈皇帝》的按语中也进行了批评。因为按照《谥法》,"慈仁短折曰怀",而历史上宋端宗死时仅11岁,所以"怀"、"端"二字均算不得好字眼。李清(1602-1683)在《三垣笔记》也评价道:"若新朝遵议庙号之人,不称怀帝而称怀宗,尤异,不知何家之宗也。"

明末清初人是如何看待崇祯上吊的?

南方的臣子们对"思"字颇为不满,工科都给事中李清多次上疏请求改正,但均未被采纳。弘光元年(即顺治二年,1645),礼部郎中余煜上言:

按《谥法》:"道德纯一曰思"、"追悔前过曰思"。先帝忧勤十七年,念念欲为尧舜者也。遭家不造,乱阶频起,而所用之人又皆忍于欺君,卒至误国,于先帝何咎焉?道德纯一则似泛,追悔前过则似讥,于觐扬无当也。且唐宋以来,未有谥"思"者。周之思王、汉之后主,闇弱何足述乎!《谥法》:"有功安民曰烈。"今国破家亡,以身殉国,何烈之有?若"激烈"之"烈",又非《谥法》之谓也。周之烈王、威烈王,汉之昭烈,魏之烈宗,唐之光烈帝,未尝殉难也。他日书之史册,将按《谥法》乎?不按《谥法》乎?故曰:"思"、"烈"二字,举误也。然则谥宜云何?先帝英明神武,人所共钦,而内无声色狗马之好,外无神仙土木之营,临难慷慨,合国君死社稷之义。千古未有之圣主,宜尊以千古未有之徽称。考订古今,不得已而拟书,似当谥曰毅宗正皇帝。

随后礼部侍郎管绍宁(崇祯戊辰进士,武进人)也上疏说:"谥法庙号,不妨互见。如我朝有睿皇帝,又有睿宗;有仁祖,又有仁宗。卜世无穷,嘉名有限。"于是以"敬宗"与"毅宗"疏请上裁,诏用毅。二月丙子(二月二十三日,1645年3月20日)改上思宗庙号为毅宗。据说采用"毅"字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听说北方的清廷也用了"思宗"——"怀"和"思"在意思上确实有混同的地方。

对于"毅宗",夏允彝之子夏完淳(1631-1647)在《续幸存录·南都杂志》评价道:"烈皇帝之谥,始为思宗,其德可思,其功可思,其死社稷也可思。特以周思之后绝无此谥,周思又非贤主,故耳改为毅宗。毅是武宗徽称,不宜复用。当事以烈皇中绝,故以武宗相拟。但圣德悬殊,终属未妥。"可见"毅"字也不能让人满意。明末清初人文秉(1609-1669)在《烈皇小识》中对此也颇有微词,录如下:

按《谥法》,"思"与"毅"于先帝俱无取也。孟子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效死勿去。"《传》所谓国灭君死,正也。今先帝俟两宫毕命后始自为计,义也。初拟从权,徐图后举,既慨然知命天之不可争,不难身殉以谢天下,智也。业已身殉矣,犹曰"因失江山,不敢终于正寝",礼也。从容殉难,合乎大道,仁也。夫当变起萧墙,祸介俄顷,而仁、义、礼、智俱全而无失焉,可不谓正乎?按《谥法》:杀身成仁曰烈,临难不屈曰正。愚意修史者当具疏,特请更上先帝谥号曰"烈宗正皇帝",先后谥号曰"孝烈正皇后"。

文秉是明末名臣、崇祯时大学士文震孟的儿子,文震孟则是东林党人中的重要人物。所以文秉对崇祯的评价,也代表了一部分东林党人对崇祯的看法。

崇祯的庙号,在唐王隆武元年(即顺治二年,1645)十一月又被改成了"威宗"。李清评价说:"未审隆武时诸臣何以改此号,前既与刘禅同谥,后又与汉桓、高洋同庙号,且为洋弃而不用之庙号,宜乎古人有'宰相须用读书人'之叹也。"

庙号、谥号上异同,其实也反映了末代的臣子对先帝评价的差异。不过从整体上看,这些评价都对崇祯持颂扬的态度,而把亡国的责任都推给了"欺君"的臣子身上。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回应了崇祯"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的说法。

不过,对崇祯的死,也还有另外一种看法,这就是江西人张自烈(1597-1673)在《君死社稷议》中的评价。其关键的论点是:"君与社稷,俱存亡者也。社稷不可复存,则死之;君不死,不可复生,则死之。"也就是不到万不得已,君都不应很快求死,"岂有闻变遽自引决者哉!"所以,"君不死,社稷几亡而可以存。君死国亡,则是死社稷者,弃社稷耳,虽去出奔请降远甚,然皆匹夫匹妇之谅耳,庸得为义乎!"

张自烈并未在文中点出崇祯的名字,但明眼人都知道他的所指。他的意思,就是批评崇祯不应该那么早就自杀,因为当时尚未到要死社稷的时候。故此文一出,自然也就招来了批评。宣城人吴肃公(1626-1699)看到后,就给张自烈去了一封信,对他的说法进行反驳。吴肃公认为张自烈这种马后炮评价并无多大意义,反而没有考虑到当时崇祯皇帝的处境,"帝不死,则怀愍徽钦续耳,即欲死而不可得"(如果崇祯皇帝不死,就要步晋怀帝、晋愍帝、宋徽宗、宋钦宗被俘的后尘,那时候想死也不可能了)。他批评张自烈说:"先生独非崇祯之遗臣哉!臣于君,犹子事父,没其义而心非之,窃以为不可。"

这两个人的说法谁是谁非,不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张自烈作为明代遗民,其文集刻于顺治七年庚寅(1650)。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张自烈与吴肃公在宣城见了面,之后寄给了吴肃公这篇文章。从时间上推断,此文大约作于顺治初年。大概因为如此,张自烈才敢在文中暗批崇祯。暗批崇祯,也意味着对崇祯的死存在另外一种评价,而且显然,这种评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当时的名人、也是吴肃公的老师沈寿民(1607-1675)就对张自烈的这篇文章赞不绝口,认为"此议当与日月争光"。

明末清初人是如何看待崇祯上吊的?

明末清初人是如何看待崇祯上吊的?

与张自烈的评价风格类似的,还有查继佐(1601-1676)《罪惟录》中的评价。其文云:"帝勇求治,寡欲崇俭,鳃鳃民瘼,此心诚可享上帝。独少推诚,稍舞智,往往以处逆魏之法绳其下,于是诸臣救过不暇,即贤者或宁自盖。而坚任诸内侍,益灰豪杰之隐。曰吾自不旁落,已旁落矣。以饥益盗,以加派以饥,以缮兵益加派,以不知所以用兵益缮兵,久之,兵皆盗也。"言辞较张自烈更加尖锐,也可见在清初的明末遗民中,对明亡的反省也是在不断地深化。

与南明政权对崇祯的评价大同小异,清政权对崇祯也是赞赏有加。顺治十四年二月甲申(二月十一,1657年3月25日),谕工部:"朕念故明崇祯帝尚为孜孜求治之主,祇以任用非人,卒致寇乱,身殉社稷。若不亟为阐扬,恐千载之下,竟与失德亡国者同类并观。"并下令为崇祯立碑。顺治十六年三月丙午(三月十五,1659年4月6日),正式立碑,命大学士金之俊撰文。文中说道:"考史传所载,凡末世亡国之君覆车之辙,崇祯帝并无一蹈焉。乃身殉宗社,不引天亡之言,亦綦烈矣。嗟乎伤哉!有君无臣,祸贻邦国,竟若斯哉!"这种说法,与南明政权的评价是完全一致的。

《明史》从顺治二年开始纂修,到乾隆四年(1739)正式刊刻,前后95年。正式刊成的《明史》中,给了崇祯2卷的篇幅,超过了孝宗和武宗。而对崇祯的评价,也无疑吸取了前述的一些评价,所以最后的《庄烈帝纪赞》,就糅合了各类观点,变成了这样一段文字:

帝承神、熹之后,慨然有为。即位之初,沉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势已倾 ,积习难挽,在廷则门户纠纷,疆埸则将骄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临朝浩叹,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偾事。乃覆信任宦官,布列要地,举措失当,制置乖方。祚讫运移,身罹祸变,岂非气数使然哉!迨至大命有归,妖氛尽扫,而帝得加谥建陵,典礼优厚。是则圣朝盛德,度越千古,亦可以知帝之蒙难而不辱其身,为亡国之义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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