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鳳台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補貼

關於開展2020年度鳳臺縣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住房補貼申請

審核工作的通知


這些鳳台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補貼


根據淮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2020年度淮南市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住房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的通知》(淮保辦【2020】5號)文件精神,做好我縣2020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住房補貼申請、登記、審核工作,進一步解決各類群體的住房困難,經研究決定從4月13日起,開展2020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住房補貼申請、審核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0年度鳳臺縣租賃住房補貼

申請條件、保障標準及辦理程序


一、申請時間安排


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補貼家庭及已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困難的家庭均應參加集中申請(年審)登記。年度集中受理期後先行按照市場租金標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如符合較低檔次租金標準家庭類型的,也要參加此次年度集中申請。


申報時間:
4月13日至5月31日為鄉鎮(社區、村)受理、初審、複審、系統信息錄入、審核、公示階段
6月1日至7月31日為縣住房保障部門資格核定、終審、拍照、公示階段
8月1日至9月30日為申請戶信息比對階段
10月31日前為縣財政部門將租賃住房補貼補助資金撥付到位
11月30日前縣住房保障部門分批將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到位
各部門均須嚴格遵照時間節點完成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對象範圍


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應符合以下四類群體之一: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含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
1、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成員具有鳳臺縣城鎮戶籍。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2019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年度鳳臺縣城市低保收入標準1.6倍(低於11385.6元,含11385.6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下同)面積低於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請家庭成員無機動車輛。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19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年度鳳臺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低於42696元,含42696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於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
(二)在鳳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校、技校畢業,在鳳臺縣城內工作(含靈活就業及創業)。申請人未婚的,可單獨申請;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申請家庭於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無自有住房。
(三)外來務工人員
申請人具有本縣非城鎮戶籍或持有居住證的外地市戶籍,在鳳臺縣城內工作(含靈活就業及創業);申請人未婚的,可單獨申請;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申請家庭於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無自有住房。
2019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年度鳳臺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低於42696元,含42696元)。屬於縣人社部門認定的符合我縣人才引進政策的人員不受收入條件限制。
(四)自有住房經鑑定為C、D級危房的,視為無自有住房,可申請租用公租房。

三、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對象範圍


新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的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應符合以下四類群體之一:
(一)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家庭成員具有鳳臺縣城鎮戶籍,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2019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年度鳳臺縣城市低保收入標準1.6倍(低於11385.6元,含11385.6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下同)面積低於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請家庭成員無機動車輛。
(二)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家庭成員具有鳳臺縣城鎮戶籍,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2019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年鳳臺縣城市低保收入標準3倍(低於21348元,含21348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請家庭成員無機動車輛。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
1、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未滿5年。
2、具有本縣戶籍或持有本縣居住證。
3、在鳳臺縣轄區內工作,已繳納社會保險。


4、申請人未婚的,可單獨申請;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配偶符合新就業無房職工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配偶不符合新就業無房職工條件的,只針對申請人進行保障。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在本縣無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6、申請人未婚的,且申請人父母為本縣戶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應低於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關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租房租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
(四)在鳳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1、申請人具有本縣非城鎮戶籍或持有本縣居住證。
2、在鳳臺縣城內工作,已在本縣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
3、申請人未婚的,可單獨申請;申請人已婚的,須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請。配偶符合在鳳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住房補貼;配偶不符合在鳳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條件的,只針對申請人進行保障。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縣無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5、申請人未婚的,且申請人父母為本縣戶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應低於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關住房保障政策。

6、2019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年度鳳臺縣城市低保收入標準3倍(低於21348元,含21348元)。
7、申請家庭成員無機動車輛。

四、租賃補貼計算方法


(一)根據住房租賃市場平均價格,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確定補貼標準。2020年鳳臺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二)縣標準補貼面積為15平方米/人。
(三)按照保障家庭情況進行分檔發放租金補貼,劃分為三類發放標準:
一類標準: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參照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準100%發放。
二類標準: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參照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準80%發放。
三類標準:新就業無房職工,在鳳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參照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準60%發放。
(四)租賃補貼額度=租賃補貼標準*補貼面積(保障面積-保障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保障群體家庭人數。


五、申請受理渠道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在鳳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鳳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向單位所在地社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本縣城鎮戶籍的申請戶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本縣非城鎮戶籍或外地市戶籍在鳳工作的向單位所在地社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非本縣城鎮戶籍又無工作單位的向現居住所在地社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六、申請、審核工作流程


各級工作部門均應按照紙質申請材料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兩種工作流程同步操作的方式完成審核、公示、上報、駁回等工作。


(一)初審部門工作流程
社區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提出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初審單位應自提出初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初審單位轄區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二)複審部門工作流程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初審單位上報初審結果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提出複審意見。符合條件的,複審單位應自提出複核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複審單位轄區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將複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縣住房保障部門彙總。
(三)住房保障資格核定
申請家庭經住房情況、收入及財產情況審核符合條件的,由縣住房保障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及縣住房保障部門單位所在地公示申請人名單及其住房和收入情況,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住房保障對象,通過政府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

(四)異議複核
社區、鄉鎮在審核申請人材料時,對於認定不符合條件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或者退回申請,書面或電話等方式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審核單位申請複核。審核單位應當自收到複核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並提出複核意見。經複核原審核意見錯誤的,應當改正,並告知申請人;經複核原審核意見正確的,應當將複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五)優先分配有關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保障對象,優先予以保障: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孤寡老人、四級以上的殘疾人員和重大疾病救助對象;
3、烈士遺屬、殘疾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
4、勞動模範、見義勇為人員的家庭;
5、符合規定的其他優先保障對象。
(六)各鄉鎮報送資料時要保證申請人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整潔性,縣住房保障部門終審時,將不再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七、注意事項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文件下發之後申請,審核的標準依據此文件執行;文件下發之前的申請,審核認定的標準不依據此文件。


來源:鳳臺縣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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