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娜,我是一個家庭主婦,我在十八歲那年就嫁給了老公。因為我高二就輟學了,出外打工,結識了比我大五歲的老公,我老公對我特別的好,所以在我18歲,他23歲那年,我嫁給了他,我覺得我嫁給老公是一個正確的選擇,我不是嫁給了金錢,也不是嫁給了物質,而是嫁給了愛情。
嫁給他的第二年,我生了娃,是一個女娃。她從出生下巴上就有一顆痣,我覺得這是一顆幸運痣。婆婆當初覺得是女孩兒感覺她有點兒不高興,後來時間長了,也就沒什麼了,其實男孩兒女孩兒都一樣,現在的社會也不說這些了。家裡人後來也非常的寵愛她,在她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一直都是接送她,但是在她大班的時候,有一次我去遲了,沒接到,我找了好多地方,還報了警,這麼多年還是沒蹤影。我特別後悔,如果我能早點兒去就沒有這事情了。她走丟兩年後我和家人商量了一下我去福利院領養了一個男孩兒,這個男孩兒乖巧可愛,並且長得白白淨淨,我問他怎麼來到這兒,他說爸媽送來的,因為家裡養不起。我瞬間就淚眼模糊,因為我想到了我的女兒。
就這樣,兒子陪著我們長大了,他特別的孝順,也特別的富有愛心,而且他從小到大在學校的成績都是名列前茅。他從來沒因為不好的事情叫過家長,每次家長會的時候我都會帶著老師的誇獎把他帶回家裡。
上大學了,由於他品學兼優,並且長得也非常帥氣,有許多女生追求他。而他從不動容,只為一個女孩兒等待。他一直說帶我看看,但是一直沒機會,所以就一直沒見成。好不容易兒子大學畢業了,他說領女朋友的,但是隻拿來了畢業照,說是女朋友有事情呢。他給我指了指,我愣住了,她的下巴也有一顆痣,聽兒子說過她女朋友也是領養的。
之後我馬上讓兒子帶我去找她,經過時間地點一合,她就是我的女兒,她是我使用十八年的女兒。這件事情把我和家裡人高興壞了,尤其是婆婆,開心的不得了。這是什麼的一種緣分,在十八年後還能讓我找到,又是什麼緣分讓我的親生女兒成為了我領養的兒子的女朋友。
我很感謝生活,讓我悲傷之後的猝不及防的開心。之後女兒還是在她的養父母那裡,這並不影響。相認之後女兒包括她的養父母都非常的開心,雖然是養父母,但他們那會兒撿到女兒的時候對她也是特別好,曾經帶女兒找過父母,但是沒找到。後來兩人也沒孩子,就自個兒養著了。
後來女兒就以養父母的女兒嫁給了我的兒子,他們也是來回住著。這讓我們無比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