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怎么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怎样才能减少损失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检察机关公诉被告犯罪,但是大家注意没有一个细节,就是很多案件被害人都没有请律师。一般的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己不请律师,法院有时候会给犯罪的人请一个指定的律师。

在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怎么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怎样才能减少损失

尤其是被告要被判决死刑的案件,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指定一个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而对于被害人却没有法律规定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这是因为什么呢?

在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怎么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怎样才能减少损失

我们来看一个现实中简单的案例。这是河北省涿州市一个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2019年4月29日晚上,被告人李某在涿州市林屯乡墨村其叔叔家,同叔叔婶婶理论赡养老人和土地纠纷,后婶婶刘某上前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李某推了刘某一下,致其婶婶刘某撞到身后栏杆受伤。刘某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李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检察院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怎么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怎样才能减少损失

其婶婶在法庭上申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5064.02元。

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于婶婶主张的损失,被告人李某表示认可,但数额过高,没有能力赔偿。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因民间纠纷引起,主观意图系间接故意,人身危险性小,自愿认罪、悔罪,望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查实原告在涿州市医院住院治疗15天。造成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052.01元,其中医疗费凭票据十一万多,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千五百元,营养费七百五十元,交通费五百元。看着这个数字就知道法院应该是酌情给定的,因为怎么能都是整数呢。原告人刘某其他诉讼请求数额无合法有效证据支持,不予认定,判决一、被告人李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二、被告人李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共计14052.01元。

在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怎么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怎样才能减少损失

大家仔细看结果请求五万最后只是支持一万四千,明显过低,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没有证据支持,原告是一个农村妇女根本不会收集证据,而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院只是支持刑事诉讼部分对民事赔偿人家是不管的,所以这个原告明显是吃亏的,没有证据法院就不会采纳你的请求,不会支持你。

大家就纳闷了,为什么原告不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呢,这是因为请一个律师的钱,对于这个案子来说,最少要四五千块钱,但是法院判决完了,这个赔偿不一定能给。说白了,就是官司赢了也不一定要到钱。第二个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这个暂且不去讨论,我们就想知道,有没有一种能够免费支持这样的受害人的公益律师呢,法律明文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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