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發放的員工福利,需要關注的幾個涉稅問題

節日發放的員工福利,需要關注的幾個涉稅問題

說起節日禮品,一些人文文化比較好的企業,當然也會給員工準備一些七夕福利,比如水果零食、巧克力,購物卡,MC消費券等,那對於這些發放給員工的實物或者現金購物卡,會有哪些涉稅情況需要注意的呢?

企業發放給員工的實物福利

例子:甲企業是一家生產銷售巧克力的公司,七夕節,發放給每個員工兩盒自產的精品巧克力,對外售價總額300元,同時女員工額外可以多收到一束鮮花(外購),簡單來講,這兩種禮物中,巧克力是公司自產的,鮮花是外購的,那對於公司和員工個人來講,會有那些涉稅問題?針對這個具體的例子,我們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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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1)企業自產產品用來發放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將企業自產產品或者委託加工的產品,用於個人消費,或者作為集體福利發放,是需要視同銷售貨物的。

因此,甲公司發放給員工的巧克力需要確認銷售收入,視同銷售額按照對外售價(批發價格)視同銷售,在增值稅方面,應該按視同銷售處理,計徵增值稅進項稅額,也就是按照300元售價計算銷項稅額。其生產巧克力過程中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2)企業用外購物品發放給職工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因此,企業用外購的鮮花發放給女員工,不視同銷售,會計上也不確認收入,按照外購貨物用於“集體福利”;若是外購鮮花取得專票,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如果已經抵扣,發放福利環節需要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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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

甲企業將自有產品或者外購貨物用於職工發放福利,因為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不再屬於企業的資產,所以企業不管是用自產的巧克力還是用外購的鮮花發放給員工,在企業所得稅上,都是需要按照視同銷售處理,即確認銷售收入,結轉視同銷售成本,按照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發放現金購物卡

企業在採購現金購物卡時,取得的是售卡方向企業開具的是不徵稅普通發票,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徵稅項目”編碼601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稅目。(注意:企業在收到預收卡發票時注意檢查取得的發票是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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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購物卡是一種預付憑證,在購卡環節,企業並未購進實際的貨物或服務,只是將資金預先支付給售卡企業,售卡方也並未實際銷售貨物或服務,售卡時無需繳納增值稅,開具不徵稅普通發票,因此贈送購物卡也不屬於將購進的貨物、服務無償贈送,無需視同銷售。(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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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

同樣無償贈送購物卡,其實也只是將卡內預付資金轉讓,沒有兌現匹配的貨物或服務,因此無論企業將購物卡用於職工福利還是對外贈送,在企業所得稅上無需視同銷售處理。

在所得稅上的處理,雖然預付卡開具的是不徵稅普通發票,但是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稅前扣除(根據不同情況具體分析)(1)若送給員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的限額扣除;(2)若送給客戶作為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及營業收入的5‰孰低扣除。

提醒:

(1)企業在購進購物卡時,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留存備查。然後按照購物卡的用途結轉預付賬款,在員工實際消費時,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

(2)公司採購預付卡時候,取得了發票,如果沒實際使用,應該按資產進行管理。也是不能稅前扣除的,只有在實際發放時候,憑藉相關內部外部憑證,證明預付卡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才能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3)在預付卡的整個購銷過程中只可開具一次普通發票,對於稅前扣除所需要的清單、複印件等要及時獲取和保存,作為備查;

(4)放給員工的購物卡,按規定屬於取得的非貨幣性福利,《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應按購買購物卡金額(非購物卡面值)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代員工個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以免引起相關涉稅風險。

員工個稅問題

對於任職受僱單位發放給員工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依法均應繳納個稅,但對於集團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所以,對於企業發放給職工的節日福利屬於職工受僱取得的實物,應當依據以上規定,企業發放鮮花巧克力,現金購物卡等給本企業職工,應按職工獲得非貨幣性福利併入發放當月職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中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屬於集團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福利,比如購買的下午茶,水果拼盤這些很難量化,直接做為職工福利費處理)。(實務中,儘量向以上紅色字體的方向靠攏,計入職工福利費科目)

虛開發票的提醒

在實際企業採購職工福利時,往往可能為了抵扣稅額或者增大所得稅前扣除金額,將購買的鮮花,零食,粽子等開成辦公用品,將充值的福利卡金額開成信息服務費。諮詢服務費等,殊不知這些都是虛開發票,所開發票稅目和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

有小夥伴會問,不開專票指開普票,不涉及抵扣,也構成犯罪嗎?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也可能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下有限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虛開普票情節嚴重:100份以上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

再次提醒大家,企業在日常為員工準備福利時,一定要按照發票開具規定開具和取得發票,惡意取得虛開發票可能會被定性為偷稅行為。企業存在虛開發票等違法手段,一旦被查,補繳稅款事小,還要繳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且行且珍惜吧!

以上不作為實務辦稅依據,僅供參考;

來源:大白學會計、濰坊卓爾財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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