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桐柏法院:强制执行 民工拿回执行款

南阳桐柏法院:强制执行  民工拿回执行款

“真是感谢你们,钱拿到手了,我这心里也踏实了。”4月15日,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健将执行款送到卧病在床的杨某手中时,杨某激动地说。

家住固县镇的杨某受雇于无施工资质的包工头郭某,在郭某承揽的某电力建设公司施工项目中从事基建工作。2018年12月27日中午,杨某与郭某施工完毕,乘手扶拖拉机回驻地吃饭途中,因道路湿滑发生交通事故,致杨某左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左侧内外踝骨骨折。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将电力建设公司、雇主郭某诉至法院。

去年7月10日,经法院判决,酌定电力建设公司承担25%责任,雇主郭某承担55%责任,杨某自己承担20%责任。判决生效后,电力建设公司支付了赔偿款,但郭某需承担的6万余元赔偿款迟迟不予履行。无奈之下,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陈健通过查控发现,郭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郭某拒接电话,千方百计躲避执行。为使申请人能早一天拿到赔偿款,陈健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了解到郭某在电力建设公司还承揽有其他工程,于是积极与电力建设公司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最终依法扣划了6万余元工程款。考虑到杨某行动不便,陈健便主动上门将执行款送至杨某手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南阳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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