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三起劳动争议案件

“感谢安源法院执行局为我们兑现补偿款,执行法官辛苦了!”在全国复工复产的背景下,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三起劳动争议案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刘某被聘请为萍乡某公司的生产总监,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工资确认书,同年10月开始因公司未生产,萍乡某公司便自行决定仅发放基本工资给公司员工。2018年12月31日,因萍乡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刘某向萍乡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萍乡市安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补发10月至12月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案立案执行后不久,肖某与周某也分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萍乡某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执行法官通过查阅案卷了解到,肖某和周某二人均因为公司自2018年10月份开始仅支付基本工资,便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虑到三案被执行人均为同一公司,执行法官为争取尽快将款项执行到位,积极与被萍乡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沟通下,该公司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全部履行。近日,该公司将三案执行款全部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刘某三人也顺利领取到执行款,三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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