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责任免除条款我就不过多介绍,在上期文章中已经做了介绍。
一、通用的责任免除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 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 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 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今天主要介绍“意外伤害医疗”专属的责任免除条款:
二、专属责任免除条款
1、被保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比赛、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活动。
解读:“从事”的理解为职业内容,非旅游或偶尔一次的活动;高风险活动,还包含很多,比如漂流、高风险运动员等等,我的理解为职业的免除。
2、被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解读:这个很好理解,未按照规定导致的医疗费用支付为责免。
3、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解读:宫外孕的责免,重点说明,正常受精卵在子宫内,但部分受精卵在输尿管,就称之为宫外孕,可能被理解为意外,但在意外医疗产品责免。有的产品,宫外孕不属于责免。
4、食物中毒、药物过敏
解读:食物中毒是意外事故,药物过敏不是意外事故。但并不是所有意外事故就是属于赔付的责任,需要看产品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所以“保险不是什么都保,保什么要看清楚保险条款”
5、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
解读:医疗事故,对于被保人而言是意外事故,但并不是所有意外事故就是属于赔付的责任,需要看产品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所以“保险不是什么都保,保什么要看清楚保险条款”。
6、被保人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赔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解读:椎间盘突出大部分患者均为自身疾病,长时间形成,并不是突发的的事故。但我遇到过意外事故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但此种情况仍属于责任免除。
下期讲解“重疾责任免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