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医保局稳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既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1+4+2”总体构架中的重要支点,是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和实施以价值为导向的医疗服务战略性购买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抓手。齐齐哈尔市医保局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稳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两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落地见成效。

一、强化组织推落实

一是成立市政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齐药采领发〔2020〕1号)《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实工作的通知》(齐药采领办发〔2020〕1号),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协同履行部门职责,系统推进落实药品集采工作。二是开展落实集采专项培训,全面梳理配套措施,明确细化各项任务。三是建立采购工作群和生产配送企业工作群,实现迅速组织落实、线上精准对接、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目标。四是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保障及配送等问题,为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提供合理调配保障供应建议,全力保障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的采购和患者使用。五是积极协调辖区内不同医保统筹区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以铁路医保为代表,及时落实了基金预付,作为相关医疗机构采购周转金专款专用。

二、强化宣传惠百姓

为加强宣传力度,齐齐哈尔市医保局通过新闻、报纸等传统媒介宣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惠民政策及中选品种信息,将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列为市政府“开门办民生”工作事项之一,丰富宣传形式,优化宣传内容。并将通过齐齐哈尔广播电台节目直播间,面向群众解读政策、释疑解惑;开发微信公众号查询功能,使广大百姓详细了解掌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中选品种及采购各医疗机构,方便患者使用;指导医疗机构通过宣传板、电子屏、公众号等宣传,让患者直观了解国家集采中选药品。

三、专项协议保运转

为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政策、保证基金使用安全和督促及时结算药款,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在印发《局试点扩围配套措施》时附带《齐齐哈尔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医保基金预付及药款结算协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医保基金代结算付款申请(模板)》,一并配套进行实施。两批次国家药品集采,分别组织签订协议共95份,有效督促签订量合理使用和药款及时结算,为中选药品生产和使用良性运转提供必要保障。全市落实两批次国家集采医保基金预付近240万元,市本级预付200余万元。

四、开展监测强推进

经监测统计,试点扩围涉及的中选品种全市已完成19个品种的采购量,5个中选品采购量过半,采购总金额为660余万元。第二批集采涉及的中选品种全市已完成13个品种的采购量,18个中选品有序开展采购和使用,采购总金额为92万余元,其中,部分中选药品采购量已超过合同签订量,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将继续开展中选药品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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