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轉幹部考核積分,主要有哪些項目?

軍轉幹部安置考核積分,主要涉及哪些項目,如何賦分?

目前,很多地方對軍隊轉業幹部,都實行考核與考試相結合、單選與雙選相結合等形式,進行陽光安置。無論哪一種安置,考核都是必備環節。何謂考核?簡單地說,就是對軍轉幹部進行檔案審查、量化賦分,主要反應軍轉幹部個人的服役年限、獎懲功績、職務等級、學位學歷等、很多軍轉幹部也把這種考核,稱為“檔案積分”,或“考核計分”。

檔案積分的項目及標準,每個地方都大同小異,但也有一些細小區別。

一、考核項目:主要有:①服役年限情況;②職務等級情況;③軍銜等級情況;④獎懲情況;⑤學位學歷情況;⑥邊遠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情況;⑦駐地部隊、本籍入伍人員情況,等等。

二、賦分標準:有的地方精確到1分,有的地方精確到0.5分,還有的地方精確到0.1分,等等。

下面附一份某省考核賦分標準。

(一)服役年限評分:

入伍每滿1年加1分,不滿1年的按1年計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直接入伍的,比照同期入軍隊院校學習的幹部相應確定服役年限。

(二)職務等級評分:排職4分、副連職5.5分、正連職7分、副營職8.5分、正營職10分,專業技術幹部和文職幹部按對應職級賦分。

(三)軍銜等級評分:少尉1分、中尉2分、上尉3分、少校4分、中校5分;文職幹部參照賦分。

(四)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評分:在邊遠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涉核工作每滿1年加0.5分,不滿1年的按1年計分;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計分時滿半年按1年計,滿1年按2年計 (艱苦邊遠地區和高山海島的範圍,執行國轉聯〔2010〕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五)學歷評分:本科或學士學位1分、研究生或碩士學位2分、博士研究生以上3分。

(六)獎懲情況評分:

榮譽稱號1次加15分,每增加1個加5分;一等功1次加10分,每增加1個加3分;二等功1次加6分,每增加1個加2分;三等功1次加3分,每增加1個加1分。行政警告1次減2分,行政嚴重警告1次減4分,記過或黨內警告1次減6分,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1次減8分,降職降銜或撤銷黨內職務1次減10分,撤職或留黨察看1次減12分;行政警告每再出現1次相應再減1分,行政嚴重警告減2分,記過或黨內警告減3分,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減4分,降職降銜或撤銷黨內職務減5分,撤職或留黨察看減6分;因同一件事受兩種以上處分的,按最高處分項目減分。

朋友們,您們地方是怎麼賦分的呢?歡迎留言,謝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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