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圈”行為不可任性

北京互聯網法院12月19日發佈《北京互聯網法院“粉絲文化”與青少年網絡言論失範問題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的明星訴網友侵害名譽權案件中,七成被告為30歲以下的青少年,案件多因“粉絲罵戰”引起,背後牽扯著明星們巨大的流量利益。

近年來,娛樂圈明星常常“霸佔”熱搜,粉絲熱衷於“刷數據”,“粉絲文化”“飯圈文化”越來越容易成為網絡熱點話題,甚至讓“粉絲經濟”愈發繁榮。“粉絲經濟”繁榮的背後,逐漸暴露出了一些畸形、極端的行為,有的是為了自己的偶像,有的是為了獲取更多經濟利益。

北京互聯網法院在集中審理涉網侵害人身權案件時關注到,網絡空間中青少年實施侵害名譽權行為的糾紛較為多發。廣大青少年粉絲應當知曉,作出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需要承擔後果。“飯圈行為”萬萬不可任性。

青少年粉絲們會有這樣的行為,是多方因素造成的。粉絲們對偶像、明星盲目崇拜,一方面不遺餘力地為偶像製造話題,一方面又想幫助偶像詆譭所謂的“對手”。由於自身網絡素養教育欠缺,法律意識淡薄。有的粉絲在網絡上肆意謾罵,惡意詆譭他人,以為只是一逞口舌之快。還有的“私生飯”對明星圍追堵截,偷拍、跟蹤等一系列侵犯人隱私權的行為,讓人指責的同時不免又有些害怕,追星的底線在哪裡?

北京互聯網法院通過審理一系列網絡言論侵害名譽權案,確立了相關裁判規則,為網絡言論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倡導網友依法上網,理性發聲,粉絲理智追星,健康生活,促進清朗網絡空間的構築和發展,推動全社會共同維護公序良俗,樹立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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