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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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告:从明天(4月22日)起,苏州将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通告原文如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我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种类和效力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种类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申请和颁发


自2020年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通过核定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可选择是否领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如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权利人在以后办理涉及该不动产的登记事项时,应依规定提交纸质证书(证明)。


对已接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的金融机构,凡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统一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查看和下载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苏易登”APP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也可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在线核验电子证书(证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工业园区同步通告启用。


  特此通告。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7日

“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可以让我们提供的服务更加高效便捷。这也是中心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证书的启用可大大节省时间、人力、材料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可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答你所问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是不动产权证吗?

答: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是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消息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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