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 月至2020年1月,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按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规定,违规收取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严重损害小微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该中心主任赵崇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享到: 關鍵字: 登记费 登记 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