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回访教育“暖人鼓劲”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我决心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请组织放心!”这是山东能源龙矿集团纪委4月28日对一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时的一个场景。

龙矿集团纪委始终坚持做好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立足岗位开展好工作。这种方式不仅体现出执纪审查的力度,也体现帮扶教育的温度。

为使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龙矿集团纪委制定了回访工作流程,明确回访方式、回访程序、回访对象、回访时间与回访纪律,按要求做好回访教育情况记录与相关存档工作,对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为每一名受到处分的人员建立台账,对回访教育情况登记备案。

龙矿集团纪委与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组织共同成立了帮教小组,对每一位受处分人员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回访,了解回访对象对其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对回访对象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情况、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以及工作生活方面有无具体的困难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坚持做到回访与教育相结合,结对与帮教相统一。

“对于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还应秉承‘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好‘后半篇文章’。”龙矿集团纪委副书记彭德霞说,既要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要鼓励他们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全身心投入工作。

(文/罗斌 作者单位:山东能源龙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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