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与生父的夺女大战,到底谁能赢得黄小蕾的抚养权?

近日,热播剧《如果岁月可回头》迎来高潮剧情,剧中黄久恒、林响夫妇在抚养女儿黄小蕾11年后,黄小蕾的生父常哲突然回国,擅自验了DNA,欲与黄久恒展开“夺女battle”。养父黄久恒则表示视女儿为己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争夺抚养权。

养父与生父的夺女大战,到底谁能赢得黄小蕾的抚养权?

问:养父与生父的夺女大战,到底谁能赢得黄小蕾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关系的前提是孩子与原、被告有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常哲想要争夺抚养权,首先应证明其与黄小蕾存在亲子关系。

1、从黄小蕾出生时间推断,其确系黄久恒、林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所生,黄小蕾系黄久恒、林响的婚生女,黄久恒即为黄小蕾法律意义上的父亲。

2、常哲承担证明其与黄小蕾存在父女关系的举证责任。

亲生父母的确认涉及黄小蕾的人身权利,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认定,常哲以黄小蕾亲生父亲的身份主张抚养权,应当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是黄小蕾的亲生父亲。常哲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其与林响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可能是黄小蕾的亲生父亲的理由主张抚养权,难以被支持。

3、私下所做DNA鉴定不能作为证据。

一方私自带子女去做亲子鉴定,并没有提供其他证据相印证,诉讼中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因无法确定一方私自鉴定的采样是否真实,法院不宜采信为证据。

4、DNA鉴定不能强制进行。

DNA鉴定涉及人身权利,且系隐私性的民事行为,不宜强制进行。如常哲在法庭上提出DNA鉴定申请,黄久恒、林响夫妇不同意做DNA鉴定,则无法进行。

5、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

只有在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进一步请求进行亲子鉴定。因此,如常哲在法庭上提出DNA鉴定申请,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以批准其申请。

6、推定对拒绝鉴定一方不利的事实成立,有严格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关系的推定将关系到多方当事人的夫妻关系、财产关系以及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故对于亲子关系的推定应从严掌握。

如果被申请人无理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存在与否无法确认的,可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但应当严格掌握以下条件:一、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需抚养和教育;二、提出申请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相当的证明责任;三、被申请人提供不出足以推翻非亲子关系存在的证据;四、被申请人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

7、在DNA亲子鉴定因一方的拒绝无法进行,另一方仍应对其是亲生父亲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黄久恒、林响系夫妻关系,黄小蕾为二人婚生女,故而在黄久恒、林响不同意进行的情况下,常哲仍应对其是黄小蕾的亲生父亲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如常哲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是黄小蕾的亲生父亲,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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