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農業農村局原主任科員孫欣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

據霸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霸州市委批准,霸州市紀委監委對霸州市農業農村局原主任科員孫欣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欣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在某企業兼任總監理工程師,領取監理費共計7.32萬元;在任職水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干預下屬企業經營,在2016年維養項目中,插手工程施工、審核工程票據,並在工作中摻雜私人經濟往來。

孫欣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霸州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孫欣開除黨籍處分;由霸州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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