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誠信做人,遵紀守法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誠信做人,遵紀守法》

從第一天跨進校門時我們都曾經說過:我要做一個好學生;上課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遵守考試規則。這就是我們對學校和老師作出的承諾,更是對自己和家長作出的承諾。

可是今天在我們的身邊卻有許多誠信缺失的事例,有些同學經常不完成作業,老師催要時,總是說:沒帶來。就連沒有做完作業這一事實都不敢承認,久而久之,老師、同學都不信任他,就算他真的沒帶作業,老師同學也認為他沒做。這是一種不誠實的表現,也是一種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抄襲作業更是愚昧之舉,欺騙老師,欺騙家長,自己卻是最大的受害者。

在學校裡缺少誠信,這也只是漫漫人生路中缺乏法律觀念的一個小小的體現,俗話說:三歲看老。如果我們在小學時代就缺乏誠信,那麼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就會丟掉信用,換來的是法律的制裁。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如果我們常常失信於人,瞞天過海,那麼壞事積累的越多,我們也就越危險。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學看來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從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誠信是如此之重要,那麼如何才能做一個誠信的人呢?在我看來,思想決定行為,因此堅定的意志是必不可少的。如明代學者宋濂借了他人的書,首次讀完後,雖然屋外還下著大雪,但他也仍然冒著風雪在規定日期內將書送還,正因為他有了如此的信念,以後他大學士的稱號就不足為奇了。因此我們不能忽略生活中的一點一滴,不要隨意改變承諾,養成講誠信的好習慣。只有這樣,我們才會和他人和睦相處,才不會去碰觸法律的界限。

我們小學生從小就要有講誠實,守信用的習慣。並從身邊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有些事雖小,但折射出生活的真諦。擁有誠信就像划船人擁有一根船槳;伐樹人擁有一把利斧;雄鷹擁有一雙翅膀。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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