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失和鬧離婚 訴前調解解心結


婚姻家庭糾紛的妥善解決,不僅關係到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更涉及到家庭的和睦、社會的穩定。近日,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經烈山法院訴前調解後得到妥善解決。

夫妻失和鬧離婚 訴前調解解心結


原告魏某與張某繫結發夫妻,婚後生育一兒一女,但雙方感情基礎較差,子女長大成人後,二人矛盾加劇,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雙方協商離婚未果而訴至本院。烈山法庭負責人汪洪充分了解案情後,嫻熟運用各種調解技巧,耐心細緻地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規、明法理,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背靠背溝通,最終雙方放下心結、和平分手,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和承包土地使用權達成調解協議,當庭向原、被告雙方發放了調解書和離婚證明書。調解結果最大程度地保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烈山區人民法院積極適應司法改革要求,針對案多人少的實際情況,充分發揮訴前調解在辦案中的積極作用,將有調解意願或可以調解的案件,在送達法律文書過程中適時進行庭前調解,緩解了員額法官的辦案壓力,提高了辦案效率。(文/ 孟姝娜 圖/趙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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