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夯实责任 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日前,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本辖区人员刑满释放通知后,与村干部及刑满释放人员家属一起来到天津市杨柳青监狱,在监狱提供了核酸检测、CT检测等相关健康证明后,将刑满释放人员接回。工作人员现场向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告诫刑满释放人员要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经向公安机关及区防控办报备后送回居住地,实现刑满释放人员与社会的“无缝衔接”。

据了解,为抓好全区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芦台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精准掌握刑满释放人员详细信息,与村(居)委会及其亲属及时联系,深入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研究制定帮教小组、帮教计划以及帮教措施,切实将“无缝衔接”工作具体落实到人,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芦台经济开发区疫情期间共成功衔接刑满释放人员4人,目前3人已过隔离期,1人在居家隔离。(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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