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補貼你瞭解嗎?


享受主體:

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的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以及法定勞動年齡內各類人員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享受條件:

1)創業實體、小微企業的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註冊登記證明的註冊時間在2013年10月1日以後。對登記註冊時間在2013年10月1日以前,截止補報日從未領取過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的創業實體,可按照補報日仍在其創業實體穩定就業的人數,補報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2)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申領補貼時,招用人員須勞動合同正常履行、社會保險正常繳納。

對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每個創業實體或小微企業只能申領享受一次。

優惠內容:

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的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以及法定勞動年齡內各類人員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符合條件的人員,根據申領補貼時新招用人員的崗位數量,按照每個崗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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