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是清朝的統治民族,八旗軍隊是清朝軍隊的核心部分,八旗制度是滿族軍政合一的管理機構和社會組織。那麼,八旗制度的優勢在哪?
清太祖努爾哈赤於明朝萬曆四十三年(1615),完善了過往氏族圍獵組織,創建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以旗統人,以旗統兵”的兵民一體、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
1615年,努爾哈赤建立滿洲八旗制度,規定每三百人為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為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為一固山額真,固山額真左右,立梅勒額真,原旗有黃白藍紅四色,將此四色鑲之為八色,共為八旗,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
正黃旗,旗主努爾哈赤統領;
鑲黃旗,旗主努爾哈赤統領;
正白旗,旗主努爾哈赤第八子皇太極統領;
鑲白旗,旗主由努爾哈赤十二子阿濟格統領。
正、鑲紅旗,旗主由努爾哈赤次子代善統領。
正藍旗,旗主由努爾哈赤侄子阿敏統領。
鑲藍旗,旗主由努爾哈赤第五子莽古屬爾泰統領。
正黃、鑲黃、正白旗為上三旗,由天子自領, 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旗為下五旗,由諸王貝勒率領。
1635年,皇太極合編成蒙古八旗,將原屬於滿洲八旗之外的原有蒙古牛錄,再加上新來的內外喀喇沁蒙古,人數約七千八百多人。
1642年,皇太極正式編為漢軍八旗,旗色與滿洲八旗相同。
入關前滿洲八旗共三百零九個佐領,又半分佐領十八個;蒙古佐領一百一十七個,又半分佐領五個;漢軍佐領一百五十七個,又半分佐領五個。八旗滿、蒙、漢佐領共五百八十三個,又半分佐領二十八個。
八旗制度的建立歷時50餘年,不斷完善,從應用氏族部落的舊制牛錄建制到四旗,再從四旗擴展到滿洲八旗,最後從滿洲八旗到二十四旗。清朝統治者將國家的中樞機構與基層的牛錄組織相聯繫,把零散的滿洲臣民組織成一個社會軍事化、軍事社會化的新型社會團體。
狹義的八旗是指滿洲八旗,廣義的八旗包括滿、蒙、漢,各8旗。清初八旗軍是一支強悍善戰的軍隊,他們所向披靡,戰功赫赫,為推翻明朝、統一全國立下了豐功偉績。八旗制度是清王朝統治全國的重要軍事支柱,同時也為發展和鞏固多民族統一、保衛邊疆、抵禦入侵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滿族社會的發展,更是起到了無法估量的作用。
八旗制度的優勢,你get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