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集权、因循旧俗:已成灰火余红的人殉制为何在明清死灰复燃


引言:残忍的殉葬制度自古有之,我国发现的最早的殉葬墓,出现在距今约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人遗址中。而后殉葬制度开始迅速发展,至奴隶社会,以殷商和西周时期殉葬制度最盛,考古中常常发现数百人甚至数千人的殉葬坑,惨不忍睹。

春秋以后,人殉制度逐渐衰弱,开始以人俑殉葬,发展至汉朝,开始以法律的形式明令禁止人殉。此后,人殉只零星出现,而且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直至明朝建立后,人殉制度再度死灰复燃,一起来了解一下背后的真因吧!

君主集权、因循旧俗:已成灰火余红的人殉制为何在明清死灰复燃

一、明清两朝的殉葬制度

明清两代在开国初期,都不同程度地恢复过人殉制度,明朝的人殉制度,在规模上则较清朝更甚,但人殉制度不论规模大小,都是封建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残害。明朝的人殉制度,是明显的历史倒退,也是明朝君权高度集中的表现;而清朝的人殉制度,则是奴隶制的残余表现,是满清的传统习俗,随着满清的入关,又将这一野蛮的陋俗带到了中原。

君主集权、因循旧俗:已成灰火余红的人殉制为何在明清死灰复燃

1、明朝制度。

从朱元璋重启人殉陋习开始,明朝先后有明太祖、明成祖、明仁宗、明宣宗、明代宗实行人殉,直至明英宗时被废止,从朱元璋算起,这一惨绝人寰的制度又被恢复执行了66年。

为明太祖的殉葬的人数最多,有三十八位妃嫔殉葬。明成祖至少有十六位妃嫔殉葬,不同典籍记载人数不同,《明会典》记载:"长陵十六妃,俱从葬。"而《李朝实录》中,记载却是三十余人。之后的仁宗殉五人;宣宗殉十一人;代宗具体人数不详。

太祖孝陵,凡妃嫔四十人,具身殉从葬,仅二人葬陵之东西,盖洪武中先薨者。——《万历野获编》

明朝为皇帝殉葬者,集中在宫人,也就是皇帝的无后妃嫔和近侍,朝廷对殉葬者也通常加以封赏补偿,追封谥号,殉葬者被称为"朝天女"。朝廷给其亲属加官进爵,给以高官厚禄以示优抚。(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近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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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朝宫人殉葬制度。

清朝的建立者满族,是生活在我国东北的游牧民族,其社会形态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移的阶段,以活人殉葬是满清贵族已经延续了千百年的陋俗,殉葬者也不再局限于妃嫔和宫女,还包括奴仆和大臣。清初的殉葬制度,在康熙十二年被彻底废除。

清朝建立初期,殉葬制度仍被保留,只是人数大大减少,通常只有两到五人。而且清初的殉葬,还掺杂着对政权的斗争。比如为努尔哈赤殉葬的大妃阿巴亥,与其说其是殉葬制度的牺牲品,不如说其是皇权斗争的牺牲品。

孝慈皇后崩,立为大妃……。八月,疾大渐,乘舟自太子河还,召大妃出迎,入浑河。庚戌,舟次叆鸡堡,上崩。辛亥,大妃殉焉,年三十七。——《清史稿》

清初规模最大的殉葬,发生在顺治年间。顺治皇帝最宠爱的皇贵妃栋鄂氏去世,顺治帝极其宠爱栋鄂氏,命宫女太监三十人为其殉葬,以照顾死后的董鄂妃,这一规模超过了清初历代有人殉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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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清两朝恢复人殉的原因。

明清两朝,其统治者的身份背景不同,在建朝初期实行人殉制度的原因也不相同。明初统治者恢复中原地区灭绝了一千多年的人殉制度,是文明退步的表现。而当时的满清统治作为落后的游牧民族,其一直延续的殉葬制度,则就是其本身落后的表现。

1.明初恢复人殉的原因。

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加强。

对元朝末年的历史有所了解的读者,一定记得在元顺帝时期发生的高丽女祸事件。元顺帝所立奇皇后为高丽贵族女子,本为高丽上贡顺帝贡女。但由于深得顺帝宠信,曾经在事实上得以左右一国朝政,在其母族因跋扈被高丽王所除后,甚至鼓动元顺帝讨伐高丽,却最终折戟于辽东,不得不说,“高丽女祸”对于元朝的覆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加强中央集权,朱元璋总结元朝速亡的教训,认为必须防范"女祸"和外戚乱政,为此其建立了一整套"严内教"的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做法就是以后宫妃嫔殉葬,

目的就是严防后宫干政。

(朱元璋)上以元末之君,不能严宫闱之政,至宫嫔女谒私通外臣,而纳其贿赂,或施金帛于僧道,或番僧入宫中持受戒,而大臣命妇,亦往来禁掖,淫渎邪乱,礼法荡然,以至于亡。——《典故纪闻》

明朝中央集权的空前加强,使得明初封建思想的三纲五常和守贞殉节思想也得到了空前发展。整个明清时期,是对妇女禁锢的最严重的时期,贞洁观成为约束妇女的工具,为夫殉葬或终身守节成为女性追求的最高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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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蒙元习俗的影响。

明朝初年,社会上的方方面面,还都留有前朝的痕迹,尤其是在文化习俗上,一些蒙元文化已经深入人心,一时无法改变。有人甚至认为,作为汉人所建立的明朝,在典章制度和文化倾向上,其实与两宋相差甚远,却与元朝极为相近。正因如此,元朝本身的文化就有弑杀以及人殉的制度,对明初的文化取向和社会风气带来了深远影响。

“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说法,在主流社会其实并无太多影响力,相反相信人有灵魂,人死灵魂不灭的迷信思想,在元末明初也发展到了高峰,人死后生活的地方只是从阳间转换到了阴间,这些生前掌握特权的群体,在死后想依旧享受这样的权利,于是明清之时,厚葬与殉葬之风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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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初人殉盛行的原因。

①满族旧俗。

前文曾提到过,人殉这一陋俗在中原地区被禁止后,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这一习俗仍在流传。努尔哈赤建国时,散居在东北地区的女真各部族,开始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迅速转变,但文化转变的却很慢。

男子死,则必有一妾殉,当殉者,即于生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僭也。——《绝域纪略》

制度的转变容易,但文化习俗则需要一个过程,清初的殉葬制度就是满族旧俗的遗留,这是其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其文化落后的一种体现。满清入关后,将这一陋习再次带到中原地区,不过很快就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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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明朝制度的影响。

满清入关之初,继承和发展了明朝的旌表制度,对殉葬者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给予了极高的奖励,顺治十年,还专门颁布了《旌表宗室节孝贞烈例》,鼓励满族宗室起表率作用。

觉罗内有节孝者,给银三十两、缎一收。有贞烈者(殉葬者),给羊酒纸张,内院撰文,遣官致祭。——《清世祖章皇帝实录》

满清继续发展贞洁观,极力赞扬主动殉葬者,殉葬者自己会得到溢美的封谥,其家属也会得到荫蔽,以表彰殉葬者对主人的忠心。其实这种做法,为的只是控制人的思想,使人忠心与皇室,加强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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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明朝始于朱元璋,废于朱祁镇。

三代之前,已得知的是商朝有着活人殉葬的习俗。从敌人那里得来的俘虏,也都是他们举行祭祀时的祭品。周朝以后,只在部分封国存在。比如秦国、宋国。但也是时段性的。明朝惨无人性的殉葬制度,一直到朱祁镇时才被禁止。再之后就不存在制度性的活人殉葬了。

一直到朱元璋建立了明朝之后,制定了这一制度。而且殉葬的都是后宫无子女的嫔妃。他这一决策的制度,是为了防止自己身后,那些无子女的年轻嫔妃,被新皇帝占有。这样的事件,在历史上是层出不穷的,比如曹丕,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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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之后的,朱棣、朱高炽、朱詹基都算得上是有作为的明君,但是在这一制度上,从未想过做出改变。一直到了他的玄孙明英宗朱祁镇临死之际,才下达了命令,自己事后不要让无子女的嫔妃殉葬。这个一生被后世不少人骂为昏君的朱祁镇,却是有明一代最有人性光辉的皇帝。

朱祁镇做出这样的选择,并非一时兴起,而是和他的经历有关。在土木堡战败后,他被鞑靼抓去大漠,释放回来后,又被弟弟朱祁钰囚禁了数年。这给他的人生带来了许多的感触,也能更深的体会到人性的残酷。明白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复位不久之后,他就把建文帝的子孙建庶人从高墙大院里释放了出来,因此在他临时之前下达不让无子女嫔妃殉葬的命令,也是不出人意外的。虽然这一命令,并非制度性的废除,但是他之后的皇帝都遵循了他的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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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明清两朝初期的殉葬制度,虽成因不同,但是在结果上,都是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一种摧残和迫害,更是由于明清社会文化的影响,导致无数女性因此丧命。无论其恢复的原因究竟为何,统治者又是出于何种考量,从文明发展的角度看,这种制度的死灰复燃都是文明发展的倒退。不过好在,不论是明朝还是清朝,虽有过人殉制度,但都随着时局的变化和社会风气的改良而逐步消失。

可以说,这种有悖于人伦的制度,最终被扫入历史的垃圾桶,本身就是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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