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說到,想更換物業,必須要有業主委員會,而且過程比較艱辛。
再說換了新物業也不見得比上任物業強,所以,咱也甭操那份心了。
管它物業是哪家
不如先顧自個家
只要咱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小區物業誰幹不是一樣。
再說,誰敢保證業主委員會,沒有一顆老鼠屎。
利字當頭,沒有人不願意錯的一塌糊塗。
說到這,可能有條友要抬槓了:淨扯淡,你小子肯定是物業的間諜!你這是在教我們妥協,在教我們向物業低頭,堅決不行。我們要一直與物業做鬥爭,直到找到一個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好物業。
找吧,慢慢的找,雷鋒百年出一個,像雷鋒一樣的物業我看您得千年等一回。
再說,捫心自問,有幾個人真的能做到與物業鬥爭到底?
還有,您鬥爭的手段?
除了不交物業費,還有別的嗎?
好了,終於把話題嘮叨物業費這方面了,那咱接上一篇文章的話題:空置房是否交物業費?
我們從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說起…
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是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在一個小區擁有住房,擁有的不只是入戶門之內的部分,還有入戶門之外的共有部分和公共設備設施,即屬於業主個人的專有部分和屬於全體業主的共有部分。
沒有入住,空置的是哪裡呢?空置的是戶門之內哦,而這裡(裝修等除外)不是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範圍。換句話說,房屋是住了,還是沒有住,和物業費沒有太多關係。
戶門之外、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共有部分,才是物業公司的服務範圍,它沒有空置。也就是說,房屋空置,空置的地方不是物業公司的服務範圍。
例如,不管房屋是否空置,樓梯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運動器材、電梯前廳、電梯井、電梯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門崗亭,小區綠化、保潔、小區活動等等,物業公司需要提供管理服務。
所以,沒有入住,也享受到了物業管理服務。
那麼,以房屋空置,不需要接受物業服務為由,不交物業費是否可行呢?
我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業主以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要問空置房要不要交物業費?
答案肯定是要交的。
說到這裡,相信肯定有很多條友已經在咬牙切齒了:這回是真TM扯淡了,你丫嘟囔了半天,信誓條條的要教我們怎麼對付物業,到頭來怎麼感覺你在幫物業幫我們洗腦呢?
先別生氣,接著看下一話題:空置房是否可以要求物業費打折?
既然物業費跑不了,那能少交嗎?
好多人不是說可以打七折嗎 ?
有的是交一年送一年?
不,送兩年
………
答案,會更讓您更扯淡的。
很遺憾,針對空置房,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條文有明確規定物業費可以打折。
也就是說,百分之七十這個標準是大家在潛移默化中形成的。
至於送的,那是別人家物業。
可遇不可求。
………
哈哈,看到這裡,是不是有很多條友已經不準備扯淡了,改為要罵人的衝動了:你丫這貨擱著忽悠著玩呢,扯淡扯了半天不就是理所當然的告訴我們,空置房也得交物業費,而且還不能少,萬一遇見可遇不可求的物業,不小心送咱一年半載,咱還得感恩物業的好?
滾吧你丫滴!
好吧,先走一步。
下一篇,我們嘮:物業費都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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