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邊境管控維護邊境秩序的通告

為有效打擊偷越國(邊)境、越界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我縣邊境地區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黑龍江省邊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綏濱縣邊境管控實際,現通告如下:

一、“流冰期”期間嚴禁任何船隻下江作業,任何人員不得冒險進行江面捕撈作業,違者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二、界江生產作業船隻做到人、證、船相符,對人、證、船不符,其他人員參與從事生產作業的,取消其生產作業資格;越界生產或引發涉外事件的,一律取消油補,吊銷漁業捕撈許可證。

三、邊民有越境捕撈作業、本人或幫助他人越境、破壞邊境穩定等違法行為的,不再享受邊民補助,引發涉外事件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嚴厲打擊偷越(入)國(邊)境、為偷越(入)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協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入)國(邊)境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五、具有船舶製造、修理和鉚焊等能力的各類行業場所,嚴禁私自造船;確需開展船舶製造、修理等業務的,要主動前往公安部門進行報備,未向公安部門報備,私自從事船舶製造、修理等業務或為他人造船、修理提供便利條件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經營資格。

六、農用生產船隻由各鄉鎮、漁品運輸船隻由漁政部門統一登記、刷號管理,一經發現從事漁業生產活動,將視為“三無”船隻進行強制收繳,集中銷燬處理。

七、嚴禁縣內居民非法持有或存放“三無”船隻(含摩托艇),凡持有“三無”船隻(含摩托艇)的,主動到當地邊境派出所登記報備,並上交指定場所集中停放,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挪動;對未在當地邊境派出所登記的,一經發現,強制收繳,集中銷燬處理。

八、嚴禁乘坐未經政審船隻進入界江從事生產作業,違反規定的,公安機關、漁政部門將依法處理。

九、各類營運車輛要強化邊境意識,對乘車進入邊境地區的人員密切關注,發現可疑人員立即舉報。

十、加強和規範散裝汽油(向機動車輛油箱以外的容器內加註、銷售的汽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縣內各加油站要建立並嚴格執行散裝汽油零售登記制度,對不提供身份信息或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的,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反恐怖主義法》《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嚴肅處理。

十一、嚴禁到界江一線通過抖音、快手等視頻軟件拍攝國防軍事設施、軍事管理區等敏感部位短視頻上傳網絡,嚴禁私自利用無人機、航模等飛行器對邊境地區、界江一線進行拍攝,一經發現,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精呆傻”監護人員要落實好監管責任,嚴防“精呆傻”人員落水、溺水事故或越界事件發生。

十三、對拒絕、阻礙邊境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於不服從管理或暴力抗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對舉報涉邊違法犯罪事實存在的將予以獎勵人民幣1000元—5000元。對相關舉報,將嚴格保密,依法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利。

舉報電話:0468-7862956。

中共綏濱縣委邊防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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