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證的房子被查封怎麼辦?小豬幫你支兩招,輕鬆解套

先看一個實際案例,吳先生於2010年4月19日全款買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因為是準現房,當年6月份即交房,吳先生開始裝修並於當年十一後入住。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開發商應在6個月辦理產權證。由於開發商因故沒有及時向不動產登記部門報備登記資料,因而產權證沒有辦下來。不料想,2011年3月14日,吳先生收到法院查封其房產的執行裁定書,吳先生當時就蒙了,自己買的房子怎麼就被查封了呢?原來,開發商因欠施工單位工程款而被告上法庭,施工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凍結了開發商尚未辦理產權登記的三十餘套房產,而吳先生的房屋不幸也在其中。這樣的事,在日常生活當中時有發生。那麼如何避免出現類似情況,並保住自己的房子呢?不用慌,小豬下面給你支兩招:

第一,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很多購房人在與開發商網籤《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且合同備案之後,就以為萬事大吉了。在交房後,尤其是入住後,更是覺得高枕無憂,認為辦理產權證晚一點也沒關係。其實不然,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九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由於房屋登記不屬於法律規定的例外情節,因此,必須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人可通過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不動產預告登記,拿到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這樣,房子就是你的合法財產了,不會再有因開發商的經濟債務糾紛而查封你房產的情況發生。

未辦證的房子被查封怎麼辦?小豬幫你支兩招,輕鬆解套

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

第二、收房後儘快裝修入住,並保管好所有的原始購房資料及生活票據

如果不能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證明,那麼收房後應儘快安排裝修,並爭取早日入住。即使不能實際入住,也必須要經常去住一下,以便獲得入住的真實生活繳費票據。務必要保管好入夥時的各種繳費票據、驗房簽收單等,以及自入住以來的物業費、水電費、有線電視、寬帶等繳費原始票據。越全越好,尤其是剛入住時的票據非常關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因此,只要在法院實施查封前,你已經實際入住,並支付了全額購房價款。那麼,在由於開發商原因沒有及時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即使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出現經濟糾紛,法院也不能查封、扣押或凍結你的房產。

本案例中,吳先生在法院查封其房產前,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且房產已實際交付給吳先生,同時吳先生提供了大量、詳實的足以證明其在法院查封前已經實際裝修入住的原始生活票據,作為事實證據。最後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認定查封吳先生的涉案房屋不當,應予糾正,撤銷了原來的執行裁定書,吳先生的房屋得以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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