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禹会区住建交通局迅速落实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坚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禹会区住建交通局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工地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整改。

1.立即督促整改

针对省环保督查组检查我区华地弘扬府、华地公馆畅园、华地公馆朗园、柴油机厂棚户区安置房等4家建筑工地项目时反馈的问题,区住建交通局照单全收,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省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均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反馈。

    2.加强巡查频次

为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做好省环保督察检查工作。从4月7日至今,区住建交通局已累计出动约30多人次对辖区奥园誉府、华地公馆畅园、西湖观邸等14家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巡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发现问题即交办整改,确保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

    3.自查整改常态化

鉴于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动态性。对于因土方开挖造成土工布破损和缺失、新增临时道路未硬化或铺设钢板不及时、冲洗设备损和雾炮机损坏修理不及时等各种防控控尘措施和设备随着项目的推进会发生改变或者遭受破坏,影响抑尘效果。区住建交通局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做好常态化保持工作。


蚌埠禹会区住建交通局迅速落实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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