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公布 8个学位授权点“不合格”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下达的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通过对2292个自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进行抽评,有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

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对自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评,共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其中,2251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合格”,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

根据处理意见,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本轮合格评估总体上达到了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的目标。从评估结果看,一些未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主要反映出师资力量薄弱、生源缺乏保障、培养效果不彰、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完善学位授权点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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