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丨酒后肇事“被”围堵

2020年4月15日,长白县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速裁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19年12月18日23时许,被告人苗某某醉酒后驾驶车辆沿长白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昇修理厂处时,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比亚迪轿车尾部,后被告人苗某某未停车并驾车逃离现场,行驶至解放桥西路口处,又撞到对向行驶的猎豹SUV,造成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6.66mg/100ml,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苗某某自愿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长白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该案后,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经法院审理,已依法判处被告人苗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请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开玩笑,对自身负责,对他人负责。生命无法重来,驾前酒杯甩开。

检察动态丨酒后肇事“被”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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