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姐姐欠你的

“李星星从来不往窗外看。她说:没有意义。”

在你14岁的时候,如果遇到问题和困难,你选择去找警察叔叔,因为你相信他们能帮助你。

一直怀揣着对警察的希望才是最残忍的吧,这个世界在我们成年人的心中是一点点崩塌的,可是对于她来说,却是瞬间。

她还没有成长到明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到底是什么,就被无数次精神屠杀了。

「李星星找到了一些物证,有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毓明擦拭过的纸巾……直到4月中下旬,办案警察打电话给李星星,叫她去领《撤案决定书》。」「后来,一位曾经对她们表达过善意的民警直言说,“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大家都会安慰你然后告诉你一定要报警,是的,她照做了,可是一次两次三次,然后呢?那个人安然无恙,甚至变本加厉,望着一次次重新回到自己身边的他,绝望这两个字都凉透了吧。

而所有知道实情却选择沉默的人,都是什么?

这是姐姐欠你的

“我原谅了他,因为这样我才能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我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当然,也会有政法大学的老师跳出来说: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问题,那媒体为什么不可以指出来,指出这个问题固然可能减轻男性成年人的罪大恶极程度,但为什么非得设定一个纯洁无暇的女孩和一个罪无可恕的渣男呢?

一个成年人和14岁孩子发生性关系还需要讨论这个女孩是不是三好学生吗?人固然有性的自由和享受性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和权利不是凌驾在另一个人的痛苦之上的。

性侵不等同于性自由。

哪怕是婚内,只要女性不愿意就是强奸!!!

可悲的是,鲍毓明不止一个,李星星也不止一个。

所谓的性侵强奸其实都是由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素媛》中,女孩受到侵犯后大小肠流出体外,肛门、性器官80%损坏,终身残疾,可是她对家人说的话却是:我觉得我应该为淋雨的大叔撑伞,所以我就撑了,但人们都说是我的错,谁也不夸我。

这是姐姐欠你的

孩子的眼中哪有什么肮脏和色情,不过是成年人一次次毁了她们的乌托邦。

就像清子对李星星说的,“姐姐们不需要你回报什么,这是姐姐们欠你的,因为我们不够勇敢。”

因为我们不够勇敢,所以以为还留着遮羞布就足够掩盖受伤害的狼狈,可是这块遮羞布能盖得住贞操,盖不住恶人们的野心。

星星别怕,姐姐来了。


“十三岁的小女孩跟成年人调情的时候,应该让她走开,而不是给她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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