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盜業主的“外賣” 一男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27日訊( 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張寧 林磊)近日,倉山公安分局對湖派出所多次接到迎霞新城小區業主報警,稱放置在小區門口貨架上的“外賣”經常被盜。對湖派出所迅速啟動“小案快偵”機制,組織民警開展偵查,通過調閱小區門崗監控,循線追蹤,23日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經查,現年21歲的山東曹縣籍男子王某見疫情防控期間小區業主購買的“外賣”均放置在門崗邊上的存放架上,由於部分業主未能及時取走,於是就動起了歪主意。在成功順手牽羊一次後,賊膽更大了,先後又連續作案3起。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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