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天津體育局向足協擔保,萬一萬通會贊助不到位,他們也會兜底,你怎麼看?

智道足球


上賽季天津天海成功保級,實屬不易,新的賽季天海隊本想換個活法,不料想到目前為止中超聯賽的大門只對15支球隊開放,唯獨把天津天海無情的關在了門外!

天海隊曾經有過輝煌,給天津足球帶來過希望,更給天津球迷帶來過快樂,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導致天海隊淪落為了一支保級球隊,甚至到了瀕臨解散的地步,危難關頭,萬通的介入使天海一度看到了繼續參加中超聯賽的希望,但是足協的准入制度讓萬通無法接手天海,無奈之下萬通只好以贊助商的身份支助天海,不過天海、萬通這樣的合作也沒有得到足協的認可,在是先准入,還是先打錢上扯皮了很久。對於這種現狀,無論是天津體育局,還是廣大天津球迷都是不願看到的,都希望足協的辦事效率再快一些,可是事與願違,天海准入一事至今毫無進展,基於此,天津體育局在萬通萬一贊助不到位時,向足協擔保兜底是各方都樂於看到的結果。本人認為假如天津體育局能夠對天海出手相助,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也是肯定靠譜的,對天海參加中超聯賽起到了絕對的保險作用,同樣對中超聯賽的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感恩萬物8866


4月27日,南者記者豐臻微博爆料,稱天津體育局和天津足協已經向中國足協做出擔保,若萬通方面贊助不到位,他們會兜底。

消息一出,瞬間引爆網絡,正反雙方各執一詞,莫衷一是。甚至還有律師出面駁斥此為“假消息”。依據主要有3點:一根據《擔保法》,國家機關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隊非經國務院批准。二是天津足協非國家機門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但保無效。三是萬一萬通贊助款不到位,天津體育局和天津足協錢從哪來?

表面上看,律師這3條意見條條是鐵律,哪一條都碰不得。換言之,所謂天津體育局和天津足協擔保萬通贊助天海一事根本就是假消息。

但是,我認為,這其中還有“變通”的辦法。如何“變通”?先看一例:

做過貿易生意的人都知道,甲乙雙方在互相沒有絕對的信任前提下,要達成交易(一般都是鉅款,比如數千萬以上之類,小生意一般不必如此麻煩),至少有兩種辦法:一是購買方將錢打入銀行,由很行作為第三方進行擔保。生意完成後,賣方到銀行辦理轉帳。這種方式都安全,也合法,只是付出一定的費用。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辦法。雙方擬定合同後,約定一個地點,買方帶足承兌匯票(期限由雙方事先約定),賣方出具正式發票,經檢查合格後,雙方同時蓋章。蓋完章之後後,雙方一手交發票,一手交匯票,交易即告完成。這過程看似有點影視劇的情節,卻千真萬確。並且由於這種方式更方便,也省去銀行的中間費用,所以頗受一些生意人的青睞。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律師也好,媒體記者或者球迷也罷,恐怕都沒有想到“生意”其實還可以這麼做。這叫做“隔行如隔山”,熟讀法律條文,可以搬出很多條條框框。但有些時候,只要雙方遵守契約,也可以靈活變通,而非必須通過所謂的“正式渠道”不可。事實上,雙方“同時蓋公章”的做法,也是在法律範圍之內。說白了,書生的某些說法有時候看起來冠冕堂皇,但不一定非得如此處理不可。說實話,沒經歷過,有些人還真不一定就明白真正做生意的人還會有別的辦法可以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這個例子說明什麼呢?具體到這次所謂的“擔保事件”,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一、天津市有關部門確實非常希望保留天海的中超資格

自從2月11日足協發放《關於2020賽季相關事宜徵詢函》,要求所有中超俱樂部於2月21日17時前回復關於經營情況、管理運營構架、隊伍建設和備戰計劃、財務和債傷情況以及投資人對俱樂部的資金支持情況等問題開始,“天海問題”隨即逐漸浮出水面。中間經歷了天海股權轉讓、萬通介入、聽證會審核、萬通改購買轉為贊助,直到這次“擔保風波”。中間的公文往來、天海球員的種種反應、外界的種種“解讀”,可謂一言難盡。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天津相關方希望能夠保留天海的中超資格。作為天津球迷,或者說天海球迷,當然也天海球員一樣,希望能夠繼續留在中超。《天津日報》4月27日刊發了題為《確有球員發律師函詢問工資,沒有體育局早完了》的文章,其中提到“自從2019賽季中超聯賽結束後,為了這家中超俱樂部(天海)、這支中超球隊能夠繼續留在中超,天津市體育局一直在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多瞭解內情的人都表示過,假如沒有體育局的多方斡旋和推進,可能天海俱樂部根本‘走不到今天’”。

二、如果天津體育局或者天津足協真的“兜底”,會怎麼做呢?

個人認為,這個“兜底”極有可能存在,但不是“擔保”。

據報道,萬通改為贊助之後,一度遲遲沒有打款到天海帳戶,結果傳出4月17日天津市足協接到中國足協的問詢電話,瞭解莫德斯特轉會帶來的青訓補償金問題。其背景就是,在此之前2天,國際足聯仲裁天海俱樂部要在接到函件6日之內向莫德斯特曾效力的弗雷瑞斯-聖拉斐爾星隊支付莫德斯特的青訓補償。據稱,這筆補償款約30萬歐元。

這筆錢,對於志在“贊助”天海的萬通來說,當然不成問題,按時間要求支付並向國際足聯提供相關憑證即完事兒。但真正考驗足協的,是如何將上述例子中“買賣雙方”還沒有“絕對信任”的前提下,確保雙方的“安全”——當然,最擔心的應該是萬通公司。正如上述律師和部分媒體、球迷擔心的那樣:萬一萬通的錢投入了,天海卻降級了,這錢豈不是打了水漂?

這個時候,解決的辦法就如同上述做留易生意的雙方一樣,同樣有兩種辦法,一是找銀行,二是雙方酒足飯飽之後打個第三方,雙方帶齊公章、合作文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但是,這次天海與萬通採取的是第一種辦法,但“中間方”不是銀行,而是天津足協或者體育局。這還有點不夠明白是不是?咱把話說得更通俗一點:

1、萬通、天津相關部門、天海三方事先做一個約定。明確萬通的款項先轉到天海相關部門(當然萬通和天津相關部門也有一個協議),待錢到天海帳戶、中超資格能夠保留之後,三方約定(協議)自然失效。反之,如果萬通的錢到了天海帳戶之後,天海的中超資格卻沒辦法保留,則這筆錢如數退還給萬通。

2、足協應該有一個承諾。個人認為,天津相關方事先應該與足協有過溝通並得到明確承諾。即只要萬通應付悉數到帳後,天海的中超資格得到保留。

上述兩點,唯一令人暫時無法確定的是,即便萬通的錢真的到了天海帳戶,天海的中超資格是不是一定就能夠保留。理論上說,經過前段時間的反覆審核,天海的中超資格保留問題應該已經非常清晰了,即只要錢到位,就保留。當然,真的出現“萬一”的情況,不在此討論之列。


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天津相關部門告知中國足協:錢到位了。事情就大功告成了,中間沒有什麼“擔保”。

三、幾點看法

從這次“天海事件”來看,確實夠折磨人的了。媒體、球迷長時間、大量的關注不說,天海球員一再飽受折磨,的確也令人同情。俱樂部也好、什麼單位、什麼規定、條例也罷,事實上原本與球員(包括教練員、工作人員等)無關。他們只是勞資雙方的“勞方”,他們只是按勞取酬,工作了,獲得必要的報酬。某種程度而言,球員是無辜的。但是,因為事情確實又關乎球員,所有人在這件事中都無法置身度外。所以,受到一些委曲、一些心理上的折磨,也無法避免。

通過這件事,我認為至少有幾點教訓值得所有的中國足球職業俱樂部、包括各種層次的足協等吸取:

1、依法辦事。這是大道理,現在看來事到臨頭,每個人都無法獨善其身。俱樂部也好、球員也罷,所有的公民,首先得遵紀守法,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行事。否則,最終不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砸”了本不該“砸”的人的“腳”。

2、管理要內行。現在回過頭來看,天海3月5日拋出的股權轉讓並不合規。因為根據中國足協2016年10月31日印發的《職業俱樂部轉讓規定》第十條規定,職業足球俱樂部重要股權轉讓,應在當賽季結束後至第二年1月10日前完成向中國足協申報材料。說實話,如果不是足協“手下留情”,當時就可以“判”天海“死刑”了,而不會有後來的開會審核。

從這個角度而言,足協對天海(球員)應該是比較同情的。但從另一角度而言,無論是天海還是後來介入的萬通,對於職業俱樂部的轉讓規定並不瞭解。可以說,作為中超俱樂部,天海確實在管理上有一定欠缺,至少對足協的相關管理制度並不熟悉。

這個萬通提了個醒,也給所有職業俱樂部提了個醒,投資足球,不僅是投入資金了事,還應該對相關管理制度、各種規定等等非常清楚。否則,這個俱樂部稱不上“職業”。

3、球員應該珍惜自己的“飯碗”。前些日子,天海球員曾經發表過兩封公開信,其中提到“我們也做好了即使過窮日子,也要像戰士一樣完成這個中超賽季的思想準備”。

這話看起來同樣令人深表同情。曾幾何時,中超給人的印象就是財大氣粗、球員個個都掙大錢。沒想到,出了這樣的事情,球員也是弱者,也必須為了自己的前途、命運作出一些“低聲下氣”的承諾。

在此不是譏笑天海球員——本人本文從頭至尾保持嚴肅、認真的態度。我的意思是說,這次是天海球員,難保下一次不會有別的俱樂部球員也會同樣“低聲下氣”。拋開別的不說,單隻就天海球員為了能夠保留中超資格、能夠繼續在中超聯賽打上球,而不得不選擇更為低調、不怕“丟臉”之舉,就應該從中吸取教訓。什麼教訓?好好訓練、好好踢球。只有遵紀守法、踢好球,才會有前途,自己的合法權益才得到保護。說句大白話,所有的職業球員,都應該通過這件事舉一反三,認真思考自己的未來。

如果能夠做到這點,“天海事件”又可以變成一件“好事”,給所有職業俱樂部、投資人、球員等等相關方上了一課:自己職業了,才會有保障。

這裡,借用恩格斯的一句話,送給整個中國足球的相關方——

“進門者,請放棄一切自治”。


久古gg



現在天津天海能不能留在中超,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候。天津體育局向足協擔保,萬一萬通集團的贊助資金不到位,天津市體育局也會兜底,保證俱樂部的正常運營。

傳聞天津天海最大的困難是互信機制沒有建立起來。足協要求天津天海贊助商萬通集團先把贊助費打到俱樂部的賬戶上,再對天津天海進行中超準入的審核。


萬通集團則是希望足協能夠先通過對天津天海資格的審查,確保天津天海能夠留在中超,然後再把贊助費帶到俱樂部的賬戶上。足協和萬通集團在這個問題上都不願意讓步,所以一直都沒有辦法破局。

前幾天的丁勇事件讓天津天海的准入問題迅速提上了日程,天津體育局和天津足協不得不積極的介入進來,尋求一個穩妥的解決辦法。

眼下天津體育局提出的這個方案肯定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否則恐怕他們也沒有能力保證拿出一大筆錢來維持一個俱樂部一年的正常運營。

天津體育局去年託管了天津天海一年,都沒有辦法解決掉投資人的問題,可以說是白白的浪費了一年,所以才會導致今年的被動局面。估計他們自己心裡也有苦說不出,只能默默承受。

今年再次面對天津天海的准入問題,天津體育局被迫無奈再次捲了進來。但他們對於一個俱樂部的話語權又比較弱,關鍵的問題還是錢的問題。

如果這一次天津天海的問題能夠順利解決,那麼關於有些人不想讓天津天海留在中超的謊言就迅速被證實了。被誣陷的那些人的清白同樣也被洗刷了,這是一件好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