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人口无承包地,在征地时能不能分土地补偿安置费,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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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首先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是使用权。这个使用权一次是30年,这30年的时间肯定会有生老病死,有的人去世有的娶老婆有孩子,还有就是外嫁出去户口都迁走了。那对于新增人口没有分配到承包土地的人在征地时有没有土地补偿费?



农村土地补偿费是在村集体土地被政府或者及企业征收后,对于村民进行金钱补偿。农村土地的权属分为所有权及使用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整个村集体所有,并不是属于哪个个人;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属于村民集体中合法承包的个人或家庭,他们承包土地用于耕种。

从土地权属上就可以得知,只要你是属于村集体的一份子(户口在村集体并享有村集体权益的个人),那么在征收后的征收补偿费肯定是有你那么一份的。这个是不管是作为新增人口还是是否有分配到承包地,都是有这个征收补偿费。


还有一点就是可能有时征收并没有把整个村集体土地都征收了。这里就会出现村集体中某些土地被征收某些土地不被征收,也就是在红线以外。那被征收的土地只是村集体一部分人的承包地,那对于那些在红外线没有被征收的土地及承包人有没有征收补偿费?

这个也是拥有的。因为土地作为个人只是拥有使用权而且在农村还是免费使用,其所有权归整个村集体所有。所有只要是在村集体中征收不管是否征收到你家土地,你都有征收补偿。同理征收了你家承包地,作为村集体中其他成员也是拥有土地征收补偿费。


其实农村土地并不是一定需要等到30年才可以分配一次。在实际管理中,由于死亡、外迁、新增等原因,村集体人口变动及一些其它变动如征收等情况,是可以申请土地重新分配承包。重新分配的条件是需要村集体70%以上的村民签字盖章同意,然后上报乡镇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重新分配承包。


小晓农民


新增人口无承包地,在征地时能不能分土地补偿安置费,注意什么?

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首先知道征地补偿费里面都有哪些款项。其实,征收土地补偿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不是哪个人想怎么分就怎么分的问题。

先说说征收耕地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补偿费的分配,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第1项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按照原来土地法的规定,是要留给集体的。第2项安置补助费,这一部分是给承包者安排今后的生活出路。第3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一部分是归生产经营者,作为生产的损失补偿。

了解了这些政策后,我们就会知道哪部分补偿款是可以分配的,哪部分补偿款是不可以分配的。那么新增人口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能否享受到征地补偿呢?我们国家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的,这些年来“生不增死不减”,土地也没有进行调整,这样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征收补偿款也就以户为单位分配,占了谁家的地,安置补助费就赔偿给谁家,没有其他的说法。

对村集体所得的土地补偿款这一部分款项,以前都是由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如今根据农民的意愿,各省都做了具体调整,把这部分钱由集体提留20%,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剩余的80%用来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这一部分资金的分配,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和承包土地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就有享受分配的权利。

以上仅是我们地区的做法,各省也许还有其他做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加讨论。


三农新观点


土地确权工作人员给你解答;

家庭新增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承包地的

严格意义上来讲,家庭新增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承包地的,除非这个家庭本身就没地。

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值,是以家庭承包为单位,无论任何时候,家庭所拥有的土地,是所有成员所共有的。

举个例子说:一户家庭是4口人,去年村里调整了土地,4个人共分了5.2亩地,今年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孩,虽然这个小孩没能得到直接的分地,但之前是4个人5.2亩地,现在应该是5个人5.2亩地。因为农村土地遵循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这个在土地确权的时候就能体现出来,在新发的土地确权证书上,新增人口或去世的人口信息,都会被写在证书上的“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一栏。

在征地时,新增人员同样享有征地补偿,但可能会限制于年龄

综上所述,如果在农村的承包土地被征用时,那么家庭新增人口是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的,但可能会限制于年龄。这主要看当地政策标准,有些地方可能会对补偿的对象规定在五年或其他年限之前的承包共有人,比如说只对在五年之前的你土地共有人进行补偿后面新增的人不参与补偿。

因为地区的经济差异,在征地补偿上,要以当地征地政策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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